【招标公告】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第二次选聘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服务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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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并进一步巩固我市节水型城市及节水型社会创建的成果,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我中心于2023年10月20日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上发布了《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选聘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服务采购的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根据相关规定,我中心第二次对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服务采购进行询价,现就有关载体建设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
二、招标人: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6个节水载体创建并编制节水型载体报告和水平衡测试报告,包括2个节水型企业: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2个节水型小区:碧桂园.剑桥郡小区,爱琴海小区;1个节水型公共机构: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一个节水型学校:海口市港湾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小区,公共机构,学校等进行节水载体创建并编制节水型报告及水平衡测试报告。
四、服务成果提交期限:至2023年12月20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资质条件:无。
5.3.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投标文件期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合理平均价法(80分)当有效报价超过5家(不含)时,去掉1家最高有效报价和1家最低有效报价,然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报价5家(含)以内时,按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80分,每高于基准的1%的(含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含1%)扣0.5分。
业绩(20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一个加5分,以此类推,满分20分。
七、招标采购控制价:控制在30万以内。
八、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8.1.一是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2.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最终费用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为准。
8.3.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一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恒路8号)。
9.2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文件份数:现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以上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
十、报名文件的递交:
10.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10.2.报名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提交至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恒路8号)
选聘单位: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898-6626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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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海口市节水载体创建项目。
二、招标人: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6个节水载体创建并编制节水型载体报告和水平衡测试报告,包括2个节水型企业: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2个节水型小区:碧桂园.剑桥郡小区,爱琴海小区;1个节水型公共机构: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一个节水型学校:海口市港湾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小区,公共机构,学校等进行节水载体创建并编制节水型报告及水平衡测试报告。
四、服务成果提交期限:至2023年12月20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资质条件:无。
5.3.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投标文件期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合理平均价法(80分)当有效报价超过5家(不含)时,去掉1家最高有效报价和1家最低有效报价,然后进行算数平均;当有效报价5家(含)以内时,按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数平均,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80分,每高于基准的1%的(含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含1%)扣0.5分。
业绩(20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一个加5分,以此类推,满分20分。
七、招标采购控制价:控制在30万以内。
八、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8.1.一是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2.报价函(报价函格式自拟),最终费用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为准。
8.3.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一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恒路8号)。
9.2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文件份数:现场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以上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
十、报名文件的递交:
10.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10.2.报名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提交至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万恒路8号)
选聘单位: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898-6626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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