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讽詹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补遗公告-01(招标编号:HNGTH2023-084)
一、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三亚市鹿城 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syzw20231122004) 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一、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中类似项目业绩部分内容原为:1、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 100 万元(含)-300 万元(不含)或项目总投 资达 10000 万元(含)-50000 万元(不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 1 分,本 项满分 4 分。
2、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 300 万元(含)以上或项目总投 资达 50000 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 3 分,本项满分 12 分。现更正为:1、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 100 万元(含)-300 万元(不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的,每项 1 分,本项满分 4 分。
2、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过合同金额达 300 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 程设计业绩的,每项 3 分,本项满分 12 分。
二、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部分内容原为:1、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1)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1 分;项目负责人具备道桥 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3 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 2023 年 7 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 连续 3 个月的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可不提供社保,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清 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2、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 100 万元(含)-300 万
讽詹
元(不含)或项目总投资达 10000 万元(含)-50000 万元(不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 0.5 分, 本项满分 0.5 分。
(2)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 300 万元(含)以上或 项目总投资达 50000 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 2 分, 本项满 分 2 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1)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 100 万元(含)-300 万 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 0.5 分, 本项满分 1 分。
(2)2020 年 11 月 1 日至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达 300 万元(含)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得 2 分, 本项满分 4 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三、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1)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部分内容原为:拟配备 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 1 名、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园林专业负责人 1 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园林专业除外)须具 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园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 师职称,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 5 分,配备不齐全的不得分;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 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 0.5 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本项满分 10 分。
现更正为:拟配备的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含:道路专业负责人 1 名、结构专业负责人 1 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电气专业负责人 1 名、园林专业负责人 1 名,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 应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为投标人在册员工,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的得 5 分,配备不 齐全的不得分;上述人员满足基本配备条件且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除风景园 林专业人员之外)每个加 1.5 分,最多得 6 分,本项满分 11 分。
四、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内容原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讽詹
下同)为 2023-12-13 09:00:00,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 1(三亚市吉阳 区新风街 259 号)。(适用于现场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3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 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付 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现变更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09:00:00,地点为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 3(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 259 号)。(适 用于现场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5 09:00:00,投标人应当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6.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12-15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 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支 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延期开标:2023-12-15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一路 13 号建港新城小区 10#写字楼 19-20 层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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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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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海甸岛人民道 33 号振信大厦南楼 502 室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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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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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