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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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
(招标编号:DXJS2023<海>028-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150 万元,招标人为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对 12 条市区内道路的车行道进行维修养护并提质升级,具体为和平大道(碧海大道至和平桥(含)段)、碧海大道(海甸二西路至海甸二东路段)、海府路(博爱南路 至红城湖路段)、白龙南路(文明东路至海府路段)、滨海大道东段(龙华路至泰华路段)、滨海大道中段(玉沙路至海港路段)、海港路(滨海大道至海秀路段)、滨海大道西段(海港 路至粤海大道段)、长堤路(和平桥至龙华路段)、国兴大道(大英西四街至琼州大桥段)、滨江路(白龙北路至新大洲大道段)、椰海大道东段(琼山大道至海瑞大桥(含)段)。建设 内容主要为:车行道路面病害预处理、微表处等,路缘石清洗、机动车道路面井盖和雨水口 修复加固、标线重划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等级:(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 测。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 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及相关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证
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 件;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工程建设中,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合同履约方面无严重不良信息记录。
(5)、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 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第 1-4 项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承诺函(企业信誉)》),第 5 项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相关专业包含市政类 或路桥类或工程检测类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 供社保单位盖章的 2023 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在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携带 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中心(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中心(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1
七、其他
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主干道提质升级项目路面检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DXJS2023<海>028-1)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投资函〔2023〕13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 12 条市区内道路的车行道进行维修养护并提质升级,具体为 和平大道(碧海大道至和平桥(含)段)、碧海大道(海甸二西路至海甸二东路段)、海府路(博 爱南路至红城湖路段)、白龙南路(文明东路至海府路段)、滨海大道东段(龙华路至泰华路 段)、滨海大道中段(玉沙路至海港路段)、海港路(滨海大道至海秀路段)、滨海大道西段(海 港路至粤海大道段)、长堤路(和平桥至龙华路段)、国兴大道(大英西四街至琼州大桥段)、滨江路(白龙北路至新大洲大道段)、椰海大道东段(琼山大道至海瑞大桥(含)段)。建设 内容主要为:车行道路面病害预处理、微表处等,路缘石清洗、机动车道路面井盖和雨水口 修复加固、标线重划等。
2.3 服务期:3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对拟提质升级的和平大道(碧海大道~和平大桥(含))、碧海大道(海甸二 西路~海甸二东路)、长堤路(新堤路~龙华路)、滨海大道东段(龙华路~泰华路)、滨海大道 中段(玉沙路~海港路)、滨海大道西段(海港路~粤海大道)、海港路(滨海大道~海秀西路)滨江路(白龙北路~新大洲大道)、白龙路(文明东路~海府路)、海府路(博爱南路~红城
湖路)、椰海大道江东段(琼山大道~海瑞大桥(含))、国兴大道(琼州大桥~南宝南路)等 12 条道路进行检测。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条检测内容及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材 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等级:(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 测。证明材料: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 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及相关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若企业注册时间未满三年,以企业注册实际年份为准,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不提供。证 明材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 件;
(4)、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工程建设中,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合同履约方面无严重不良信息记录。
(5)、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备注:因“信 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证明材料:第 1-4 项合并提供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承诺函(企业信誉)》),第 5 项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3.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相关专业包含市政类 或路桥类或工程检测类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 供社保单位盖章的 2023 年 7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08:30 时至 2024 年 01 月 08 日 17:3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携 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 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地 点为海南共建电子招标投标中心(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 室 1。
5.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 银行(纸质)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支付。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东路 3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新二街 356 号国贸大厦 A 座 9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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