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工程类】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海口西城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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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新能源公司海口西城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海口西城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11010807110131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西城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口市秀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0-460105-04-05-75114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城汇物流中心。
    2.2 项目建设规模:海口西城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543MWp,选用6216块570Wp单晶硅组件,组件串联数量为26块一串,选用8台320kW和3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经箱变升压至10kV后就地接入已经建设完毕的一期汇集站。
    2.3 项目工期:91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1月23日。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光伏组件由发包人组织采购并签订合同);设备安装及调试;屋顶结构检测、加固校核、设计、施工;工程土建施工;配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若有)、发电场试运行及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批件(若有)编制、报批、验收工作;接入系统批复所要求的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和移交的相关工作;建设期工程保险(投保范围包含业主采购的光伏组件),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等全部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8年10月-2023年10月)内具有1个10MW规模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完工或在建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中完工业绩应提供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设总)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
    3.1.6 中标人数:1名
    3.2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3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56号2025PARKA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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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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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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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建(海口市)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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