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izw2023122200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因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需调整原因,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招投标活动暂停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已调整完毕,经招标人决定,于2024年01月12日恢复本次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P53:“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成立,以承包人交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变更为“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成立,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
2、原招标文件P153:“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万元违约金”变更为“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10 万元违约金。”
3、原招标文件P154:“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技术负责人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万元违约金;安全员/造价人员/质量员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违约金”变更为“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技术负责人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10万元违约金;安全员/造价人员/质量员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 5万元违约金。”
4、原招标文件P160:“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提前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变更为“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提前 48 小时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72 小时。”
5、原招标文件P164:“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变更为“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如果是由承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未经过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没有确认的,则视为不同意。”
6、原招标文件P167:“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变更为“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原招标文件P178:“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变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承包人支付对等金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证担保。承包人办理预付款保证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8、原招标文件P179:“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变更为“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截至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完之日。”
9、原招标文件P180:“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合同货物运抵现场卸至指定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期货物价款的70%。”变更为“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需提交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2)全部合同货物运抵现场卸至指定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期货物价款的70%。(预付款在此笔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10、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1月12日08:30:00;原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 01月30日9:30:00 。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11、因项目于原发售结束当天暂停,故项目恢复后延长2个工作日的报名时间,即原发售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原发售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30,现延长为:现发售结束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17:30。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四村439号603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4年1月12日
各投标人:
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izw2023122200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2024年01月12日08时30分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因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需调整原因,于2023年12月29日发布招投标活动暂停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已调整完毕,经招标人决定,于2024年01月12日恢复本次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P53:“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成立,以承包人交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变更为“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成立,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之日起生效。”
2、原招标文件P153:“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万元违约金”变更为“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现场项目经理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10 万元违约金。”
3、原招标文件P154:“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技术负责人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 万元违约金;安全员/造价人员/质量员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违约金”变更为“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技术负责人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且不低于10万元违约金;安全员/造价人员/质量员每擅自变更一次,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 5万元违约金。”
4、原招标文件P160:“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提前24小时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12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变更为“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应提前 48 小时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72 小时。”
5、原招标文件P164:“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变更为“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如果是由承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未经过发包人或者监理单位没有确认的,则视为不同意。”
6、原招标文件P167:“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变更为“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日,承包人必须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原招标文件P178:“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变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承包人支付对等金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承包人应当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证担保。承包人办理预付款保证担保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8、原招标文件P179:“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变更为“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时,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期截至预付款全额返还或抵扣完之日。”
9、原招标文件P180:“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作为预付款。(2)全部合同货物运抵现场卸至指定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期货物价款的70%。”变更为“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扣除暂列金额后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需提交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2)全部合同货物运抵现场卸至指定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期货物价款的70%。(预付款在此笔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10、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1月12日08:30:00;原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5开标室;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 01月30日9:30:00 。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7开标室。
11、因项目于原发售结束当天暂停,故项目恢复后延长2个工作日的报名时间,即原发售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原发售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30,现延长为:现发售结束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17:30。
特此公告。
招标人: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园四村439号603室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4年1月12日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