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或315068880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F2024-002
项目名称: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元
最高限价:***.36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YF2024-002
2、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新谭村委会。
3、建设内容: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4、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
1.4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1.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1.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号码:3150688802@qq.com;线下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或3150688802@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F2024-002
项目名称: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元
最高限价:***.36元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YF2024-002
2、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新谭村委会。
3、建设内容:遵谭镇新谭村委会巷道建设项目。
4、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
1.4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1.5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1.6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号码:3150688802@qq.com;线下获取文件地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
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焱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坡新村34号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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