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门收款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4-02-08
【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门收款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分行2024-2025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门收款外包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 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
上门收款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CEBBANK<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024-2025 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门
收款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7.63万元,招
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外包供应商需要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提供37台设备加清钞服
务(其中在行式设备24台,离行式13台,按实际自助设备台数据实结算)及5个上门收款
点上门收款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期限:2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 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
门收款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
门收款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
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在三年(含)以上;
(2)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
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如采购人通过正当媒介获得投标
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份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或利润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近期连续12
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
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核实)。
(8)投标人利益关联情况声明: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核实)。
(9)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存在亲属关系且该亲属关系影响本次采购的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
供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此项内容由招标人做系统
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此项内容由评标委
员会做横向对比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地址及方式: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购买招标文
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
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
屋租赁合同:(3)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份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或利润表; (4)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
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节假
日及2月9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15 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委托,对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2024-2025年海口地区自助设备加清钞及上门收款外包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
1.招标编号:HYZB-CEBBANK<2024>005
2.项目说明外包供应商需要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提供37台设备加清钞
服务(其中在行式设备24台,离行式13台,按实际自助设备台数据实结算)及5个上门收
款点上门收款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服务期限:2年,采购预算总
额:8763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人单位成立时间在三
年(含)以上;
(2)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
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如采购人通过正当媒介获得投标
人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份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或利润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近期连续12
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
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核实)。
(8)投标人利益关联情况声明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核实)。
(9)投标人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
工存在亲属关系且该亲属关系影响本次采购的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
供声明函)。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此项内容由招标人做系统
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此项内容由评标委
员会做横向对比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2月7日8:30至2024年2月20日17:00(节假日及2
月9日除外)。
4.2、购买磋商文件地址及方式: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供投标人依法
取得的房产证明文件,非自有房产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
同;(3)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份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
表; (4)2023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和近期连续12个月10人(含)以上的社会保障
缴费记录复印件:(5)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00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5:00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3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12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21B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金龙城市广场写字楼12楼
联系人:***
电 话:0898-68520712
电子邮件:qinrenfei@hk.cebbank.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56号北京大厦 21B
联系人: 沈君实
电 话:
***
电子邮件: 597656880@qq.com
州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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