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遴选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情况调查研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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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遴选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情况调查研究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0—6岁残疾儿童已按照“应救尽救”原则落实康复救助政策,但残疾儿童年满7岁后继续申请康复救助的比例较低。为摸清底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工作,省残联拟组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比例的措施。经省残联批准,决定向第三方购买试点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采购主体: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调查对象
2021年、2022年、2023年期间接受康复治疗救助且当年8月31日前已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的残疾儿童,以下简称适龄残疾儿童。
三、调查内容
1.从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中,梳理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
2.对适龄残疾儿童按照残疾类别、城乡户口(或城乡居住地)进行分类统计。
3.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办理残疾证情况(是否办证,已办证的统计残疾类型、等级等)。
4.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期间继续康复情况(是否继续康复,继续康复的统计康复地点、机构、内容、费用等)。
5.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期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是否接受义务教育,未接受义务教育的统计原因,接受义务教育的统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班级以及是否有伴读,有伴读的统计伴读时间、伴读人员是家长、还是自费请的影子老师或生活老师等)。
6.调查全省各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含在校就读和送教上门)。
7.对2024年8月31日前满7周岁未满8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意愿进行调查(按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送交上门,以及提高入学年龄暂缓接受义务教育等进行统计)。
8.调查影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因素(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能否覆盖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上学需要、普通学校是否存在拒绝招录或劝退适龄残疾儿童的情况、适龄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就学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通行的解决办法及建议)。
9.调查影响适龄残疾儿童继续康复的主要因素。
四、调查方法
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相结合。
五、采购方式
遴选。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5万元(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比例的措施,出具书面相关报告。
八、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评估咨询等相关内容及相应调查研究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行为(需提供需提供“信用网站”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及分支机构近3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4年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近三年承担过县级以上政府、群团组织委托的项目调查研究工作(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有与提供本调查、研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如有)。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现场评估、验收的每组人数不少于3人。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8.工作业绩。近三年(2022-2024年)项目评估、验收业绩。
(三)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报名资料要求所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盖参选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4月3日12:00之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兴路4号省残联512房,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产生方式
通过省残联官网发布遴选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省残联按规定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调查研究机构,报会党组审定,并将遴选结果将在省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遴选评分标准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将组织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选总分为100分,主要对评分事项进行评价,综合确定。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十二、报名咨询
联系人:郭耀勇65360910(需求咨询)
郑建平65392630(材料接收)
目前,我省0—6岁残疾儿童已按照“应救尽救”原则落实康复救助政策,但残疾儿童年满7岁后继续申请康复救助的比例较低。为摸清底数,做好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工作,省残联拟组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情况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比例的措施。经省残联批准,决定向第三方购买试点服务。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
一、采购主体: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调查对象
2021年、2022年、2023年期间接受康复治疗救助且当年8月31日前已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的残疾儿童,以下简称适龄残疾儿童。
三、调查内容
1.从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中,梳理2021年、2022年、2023年三个年度当年8月31日前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名单。
2.对适龄残疾儿童按照残疾类别、城乡户口(或城乡居住地)进行分类统计。
3.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办理残疾证情况(是否办证,已办证的统计残疾类型、等级等)。
4.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期间继续康复情况(是否继续康复,继续康复的统计康复地点、机构、内容、费用等)。
5.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年满7周岁未满8周岁期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是否接受义务教育,未接受义务教育的统计原因,接受义务教育的统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班级以及是否有伴读,有伴读的统计伴读时间、伴读人员是家长、还是自费请的影子老师或生活老师等)。
6.调查全省各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含在校就读和送教上门)。
7.对2024年8月31日前满7周岁未满8周岁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意愿进行调查(按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送交上门,以及提高入学年龄暂缓接受义务教育等进行统计)。
8.调查影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因素(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能否覆盖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上学需要、普通学校是否存在拒绝招录或劝退适龄残疾儿童的情况、适龄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就学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通行的解决办法及建议)。
9.调查影响适龄残疾儿童继续康复的主要因素。
四、调查方法
电话调查、实地调查相结合。
五、采购方式
遴选。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5万元(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和继续康复比例的措施,出具书面相关报告。
八、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各类法人单位,经营范围涵盖评估咨询等相关内容及相应调查研究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行为(需提供需提供“信用网站”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及分支机构近3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2024年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近三年承担过县级以上政府、群团组织委托的项目调查研究工作(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有与提供本调查、研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单后打印。
4.授权委托(如有)。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现场评估、验收的每组人数不少于3人。
7.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8.工作业绩。近三年(2022-2024年)项目评估、验收业绩。
(三)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报名资料要求所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盖参选单位公章,请于2024年4月3日12:00之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兴路4号省残联512房,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九、产生方式
通过省残联官网发布遴选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省残联按规定对申报单位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第三方调查研究机构,报会党组审定,并将遴选结果将在省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遴选评分标准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将组织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选总分为100分,主要对评分事项进行评价,综合确定。
具体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
十一、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十二、报名咨询
联系人:郭耀勇65360910(需求咨询)
郑建平65392630(材料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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