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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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15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15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菜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类别 | 品种名称 | 质量技术标准 |
1 | 鲜肉类 | 猪肉类、牛羊肉、鲜鸡肉、鲜鸭肉、鲜虾、贝类、鱼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及的品种) | 详见采购需求 |
2 | 蔬菜水果类 | 白菜、萝卜、土豆、苹果、橙子、哈密瓜、桔子、香蕉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提及的品种)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A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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