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污水处理站管理运营项目市场价格调查公告
【招标公告】污水处理站管理运营项目市场价格调查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文昌市 | 采购单位 | 文昌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文昌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管理运营项目市场价格调查公告
我院将对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
(二)服务区域:文昌市人民医院1、2、3、4号污水站等。
(三)服务内容:
1.保证污水处理站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包含:设备维护运行管理、检测试剂购买(废液处理由资质第三方处置)、数据采集传输);如环保在线检测数据存在异常,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甲方协调处理。
2.运营方应派驻人员2名,并确保人员具备污水处理的相关资质证书。
3.运营方负责对污水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在现有的条件下达标排放;如果需要整改,运营方必须保证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
4. 运营方有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工作资料管理归档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要对医疗污水处理站的用药情况进行台账登记,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5.在委托运营期内,运营方必须配合甲方一同做好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6.需配备化验检测配套设备一套(包含滴定管、容量瓶等),运营方每半年应提供一次有合法水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设施处理出水的检测报告(检测因子:PH、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余氯、总磷、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项目),费用由运营方支付。
7.污水处理站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在岗位期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设备需检修或清洗时,必须保证在污水不外排的情况下进行。若必须外排,须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述明理由,经有关部门请示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运营方责任,造成污染事故影响生产及损失由运营方承担。
9.污水站所有处理设施自交接托管运营起,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
10.定期清理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池、调节池,清理周期按设计要求进行,并有清洗记录台账,日常维护保养每月两次,污物清理每月一次。
11.运营方对每天的污水处理量进行台账登记且必须与实际相符。
12.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必须逐日每班记录,建立完整的台帐。
13. 在整个委托运营期间如发生因排放超标情况导致的罚款、责任完全由运营方承担。
14.运营方应于每月向甲方提交污水处理站上一月份的运营记录报表。
15.运营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污水项目运营管理报告,包括水质、水量、设备状况等
16.运营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运营记录等资料。
17.运营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其它机关科室的管理与考核。
18.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期限为36个月;采购人按中标价支付委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包含(数量均为12个月):系统集成和调试、药剂费(氨氮试剂、COD试剂、消毒药试剂、PAC加药费)、污水站维护费、水质检测费、劳保费、动力费、化验检验费、办公费、税费等(不含构筑物维修和设备大修更新费用,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后需更换和维修费用小于1000元由运营方负责,大于1000元由采购人负责。)
19.采购人有权派出监督员或指定任何代表在任何时候进入项目设施监察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发现问题时有提问和要求回答的权利,并有权检查运营方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
20.设备材料重置更新/采购(若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包括设施损坏更换或重置、构件更换等设备材料采购、补给,设备采购质量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1.运营方必须严格按污水站相关规范安全运营,保证出水达标,并保证生产安全,污泥的清理及最终处置采购人负责。
(四)服务标准:
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站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3.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二、参与市场调查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污水处理资质的企业单位。
2.企业单位信誉度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被查处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处置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应对。
三、参与市场调查人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凭证和任意1个月的税收记录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A4纸,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文昌市人民医院门诊5楼后勤保障科办公室(507室)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资料提交方式:密封提交。
2.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递交(节假日不受理)。
六、医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联系人: 林先生
(二)联系电话:18876705537
文昌市人民医院/同济文昌医院
2024年4月15日
我院将对污水处理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项目
(二)服务区域:文昌市人民医院1、2、3、4号污水站等。
(三)服务内容:
1.保证污水处理站24小时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包含:设备维护运行管理、检测试剂购买(废液处理由资质第三方处置)、数据采集传输);如环保在线检测数据存在异常,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甲方协调处理。
2.运营方应派驻人员2名,并确保人员具备污水处理的相关资质证书。
3.运营方负责对污水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在现有的条件下达标排放;如果需要整改,运营方必须保证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营业。
4. 运营方有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工作资料管理归档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要对医疗污水处理站的用药情况进行台账登记,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5.在委托运营期内,运营方必须配合甲方一同做好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6.需配备化验检测配套设备一套(包含滴定管、容量瓶等),运营方每半年应提供一次有合法水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设施处理出水的检测报告(检测因子:PH、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余氯、总磷、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项目),费用由运营方支付。
7.污水处理站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人员在岗位期间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设备需检修或清洗时,必须保证在污水不外排的情况下进行。若必须外排,须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述明理由,经有关部门请示上级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追究运营方责任,造成污染事故影响生产及损失由运营方承担。
9.污水站所有处理设施自交接托管运营起,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
10.定期清理污水处理站的格栅池、调节池,清理周期按设计要求进行,并有清洗记录台账,日常维护保养每月两次,污物清理每月一次。
11.运营方对每天的污水处理量进行台账登记且必须与实际相符。
12.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必须逐日每班记录,建立完整的台帐。
13. 在整个委托运营期间如发生因排放超标情况导致的罚款、责任完全由运营方承担。
14.运营方应于每月向甲方提交污水处理站上一月份的运营记录报表。
15.运营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污水项目运营管理报告,包括水质、水量、设备状况等
16.运营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运营记录等资料。
17.运营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其它机关科室的管理与考核。
18.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期限为36个月;采购人按中标价支付委托运营费用,运营费用包含(数量均为12个月):系统集成和调试、药剂费(氨氮试剂、COD试剂、消毒药试剂、PAC加药费)、污水站维护费、水质检测费、劳保费、动力费、化验检验费、办公费、税费等(不含构筑物维修和设备大修更新费用,设备正常使用年限后需更换和维修费用小于1000元由运营方负责,大于1000元由采购人负责。)
19.采购人有权派出监督员或指定任何代表在任何时候进入项目设施监察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发现问题时有提问和要求回答的权利,并有权检查运营方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
20.设备材料重置更新/采购(若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包括设施损坏更换或重置、构件更换等设备材料采购、补给,设备采购质量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21.运营方必须严格按污水站相关规范安全运营,保证出水达标,并保证生产安全,污泥的清理及最终处置采购人负责。
(四)服务标准:
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站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3.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二、参与市场调查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污水处理资质的企业单位。
2.企业单位信誉度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被查处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处置能力,能提供快速的应对。
三、参与市场调查人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2023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凭证和任意1个月的税收记录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A4纸,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42号文昌市人民医院门诊5楼后勤保障科办公室(507室)
3.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资料提交方式:密封提交。
2.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递交(节假日不受理)。
六、医院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一)联系人: 林先生
(二)联系电话:18876705537
文昌市人民医院/同济文昌医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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