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机构(流媒体视频)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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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机构(流媒体视频)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做好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流媒体视频)工作,欢迎有资质的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项目(流媒体视频)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三、预算金额
17.8850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2024年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宣传服务:
制作1部“三普”大型活动主题宣传片,≥8分钟/部;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将以上主题宣传片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不少于四家)播放。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丰富的宣传片、纪录片等拍摄制作经验,能够协调收集相关高质量素材;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021年至今)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等等)。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4日-2023年4月27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74963
监督电话:0898-6537496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3日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宣传服务项目(流媒体视频)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三、预算金额
17.8850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2024年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宣传服务:
制作1部“三普”大型活动主题宣传片,≥8分钟/部;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将以上主题宣传片在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不少于四家)播放。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丰富的宣传片、纪录片等拍摄制作经验,能够协调收集相关高质量素材;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报价函(应包含项目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收费依据说明、总价等,金额应以人民币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六)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七)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021年至今)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等等)。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24日-2023年4月27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8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74963
监督电话:0898-65374963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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