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所属地区: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 发布日期:2024-05-21

【招标公告】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文件

购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YZZB-2024B-034
代理机构: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磋商程序20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6
第五章
合同文本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28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ZB-2024B-034
2.项目名称: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招标控制价金额:¥3845906.24元
4.工期:120日历天
5.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明村
6.项目内容及规模:
(一)排水工程:项目新建雨水盖板沟总长为4261m,其中排水盖板沟W×H=300×300长为1435m,排水盖板沟W×H=300×400长为892m,排水盖板沟W×H=400×400长为1763m,排水盖板沟W×H=600×600长为53m,排水盖板沟W×H=600x800长为118m,并设置WX×H=400×500雨水箅子155个,W×H=500×500雨水箅子118个,W×H=700x500雨水箅子12个,敷设dn200UPVC接户管长500m。破除路面面积为7377
m2,恢复路面面积为4230
m2。(二)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道路硬化总面积为391m2,包含4条道路,其中1号道路硬化面积为183m2,2号道路硬化面积为77m2,3号道路硬化面积为48m2,4号道路硬化面积为83m2,道路按照乡村支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设计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类型为混凝土路面。场地硬化面积为168m2。
7.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平台生成的有效诚信档案手册;
3.10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开评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17:30:00(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大道39号

系 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项目名称
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内容及规模
道路硬化工程
、排水工程等。
采购范围
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明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期
120日历天
2.1
招标人
招标人: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大道39号

系 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2.2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文华路8号建信大厦1507室-05房

系 人:***

话:***
3
供应商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售后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平台生成的有效诚信档案手册;
3.10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补遗书、磋商文件的澄清、更正等
5.1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5.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
5.3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5.4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更正或补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更正或补充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
6.1
供应商报价
报价注意事项:报价为低于(不含等于)人民币
3845906.24元的报价。
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有效报价为低于(不含等于)预算的报价。如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7.1
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7.2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日历天
7.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函壹份,U盘壹份(提供PDF版报价文件,注:PDF报价文件为正本的扫描件。)
7.4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或“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示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并盖公章。
8.1
装订要求
纸质版响应文件应按A4规格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响应专用袋(箱)中,并在响应专用袋(箱)的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函”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电子版”上需贴标签,标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注明:“请勿在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9.1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
10.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1.1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1-3
名,并标明排序。
11.2
履约担保
合同另行约定
11.3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本次磋商响应活动。
1.2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名词解释
2.1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供应商:已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3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招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磋商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内未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l磋商文件由六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磋商程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根据本章第7条和第8条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更正或补充,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6.3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所造成的负面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可用书面形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书面回函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
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则需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更正。
8.2对磋商文件的更正,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3当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为准。
8.4供应商在收到更正公告后,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书面回函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供应商已收到更正公告。
8.5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
10.报价
10.1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0.2供应商报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供应商应按报价函附录的要求报价。
10.4招标人不接受超预算报价。如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11.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
1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1.2供应商不按前款第11.1款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11.3保证金的退还。
11.3.l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保证金。
11.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与招标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2.响应文件有效期
12.l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予以废标。
1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招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3.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装订
13.1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响应文件格式中明示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2.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不得涂改和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公章。
13.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修改与撤回
14.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及标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识和密封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按照本章第三节、第四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招标被拒绝。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5.l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3若招标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以公告及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5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6.l招标人在本章第15.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并登记以示出席。
16.2开标时,由监标人或者供应商随机推举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随机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磋商会主持人按规定宣唱规定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磋商记录,由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16.3若响应文件未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7.评标
17.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
磋商程序”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
18.磋商小组
18.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六、重新招标
19.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19.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招标的;
19.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七、授标及签约
20.定标原则
20.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磋商程序推荐出一至三人作为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的,或者是磋商小组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
21.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逾期不回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通知书。
2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招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2.履约担保
22.1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担保形式要求(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
2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3.签订合同
23.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处理。
23.2磋商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4.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参与评审的响应报价取值按响应报价的95%计(即按响应报价扣除5%后计算)。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同时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5.其它
25.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三章
磋商程序
一、评审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评审程序分初步评审、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
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和附表1的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出现下列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1)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保证金的;
4)项目工期或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6)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
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
2、磋商
1)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阅读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据此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内容的澄清、修正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清晰或造成理解有歧义时,磋商小组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解释说明,如不及时做出合理的说明,该招标则将会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
3、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综合评分(附表2)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本招标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分20分,技术分5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5)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磋商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 YZZB-2024B-034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资格要求
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无重大缺漏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是否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的其它情况
实质性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专家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综合评分
项目名称: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 YZZB-2024B-034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5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8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合理得8分;一般得4分,满分8分,专家自主打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8分)
措施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理得18分;一般得9分,满分18分,专家自主打分。
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8分)
措施合理得8分;一般得4分,满分8分,专家自主打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
措施合理得6分;一般得3分,满分6分,专家自主打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措施合理得5分;一般得2.5分,满分5分,专家自主打分。
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5分)
措施合理得5分;一般得2.5分,满分5分,专家自主打分。
2
项目管理机构(10分)
配备有: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可兼任)1名。(配备齐全得10分,每缺少一个扣2.5分)
证明材料: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类似业绩
(10分)
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每个业绩得2.5分
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磋商报价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专家签字: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合同文本
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六章
响应文件内容和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月日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要求的格式、内容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报价函
报价函附录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经理简历表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8、承诺书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1、报价函
致: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投标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2、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60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以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
5、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标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报价函附录
项目名称: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
建造师注册证号:

2
项目工期
天数:日历天

第一次报价
(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注:1、报价时,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最终报价单待开标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入下一轮时由代理机构派发;
3、报价函附录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组织的黎安镇黎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政府招标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如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及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要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4、
资格审查资料
4.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号

成立时间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员工总人数:

各类注册执业人员

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初级职称人数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1.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我单位符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我单位在本次投标为非联合体投标且不转包、不分包。
111.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将相关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2.同意此承诺书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施工组织设计
供应商根据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自拟格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6、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应附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8、承诺书
致:海南易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资料
二次报价函
(最终报价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购 人:
代理机构:
最终报价为:
人民币(小写)¥
(大写)
2、其它承诺
其余部分均以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注:
1大写数字: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2供应商填完此表应在响应报价大写及小写、签名处摁手印;
3此表单独提供,自行打印多份并盖好公章,在开标时,供应商携带此第二次报价表,现场填写。
附件一: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递交日期:
应退磋商保证金

写:

写:
单位(盖章)

位 名 称


户 行




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二:原交款、汇款凭证复印件
有关磋商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
1.为了更好的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用正楷填写附件一“确认表”连同附件二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即开标当天,开标结束后,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
2.未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0898--68533400)查询。
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①与招标人签的合同原件一份、②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③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财务电话查询。
3.附件一及附件二无需胶装在投标文件中,请单独递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详情请下载附件!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海南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