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或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征集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6-***5-31 17:3***(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详细信息
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提交申请文件的形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P2***24-***26
2.项目名称: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附件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框架协议的期限: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6.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1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2年第33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19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道路客运车辆达3***台以上且客位3******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座),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本项目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相适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承运人员责任险(≥5***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租赁车辆6***台以上且客位4******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座),使用性质为“租赁”且具有《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或已完成小微型汽车租赁备案;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本条第①、③、④条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文件的方式、地点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版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6522***219
四、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征集公告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征集公告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因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公告模板限制,本公告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所填信息皆不适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附件“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为准。
五、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6522***21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24年5月31日
附件:
***26 征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或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征集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6-***5-31 17:3***(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 | 项目编号 | HNGP2***24-***26 |
预算金额(万元) | *** | ||
最高限价(万元) | ***.******************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附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1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2年第33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19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道路客运车辆达3***台以上且客位3******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座),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本项目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相适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承运人员责任险(≥5***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租赁车辆6***台以上且客位4******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座),使用性质为“租赁”且具有《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或已完成小微型汽车租赁备案;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本条第①、③、④条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 2***24-***5-31 至 2***26-***5-31 , 每天 ***8:****** 至 12:******,下午 14:3*** 至 17:3***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登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或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征集公告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 2***26-***5-31 17:3*** | ||
地点 |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征集公告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征集公告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因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公告模板限制,本公告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所填信息皆不适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附件“因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公告模板限制,本公告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所填信息皆不适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附件“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为准。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98-6522***2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详细信息
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公开征集入围供应商。现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提交申请文件的形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P2***24-***26
2.项目名称: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
3.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附件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框架协议的期限: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6.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3.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1年第17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2年第33号、)《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19年第18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条仅适用于道路客运企业)如供应商为道路客运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道路客运车辆达3***台以上且客位3******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5座),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或“旅游客运”且具有《道路运输证》;
④拟投入本项目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驾驶员数量应与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客运车辆数量相适应;
⑤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承运人员责任险(≥5***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条仅适用于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如供应商为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租赁车辆6***台以上且客位4******个以上;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租赁车辆(≤ 9座),使用性质为“租赁”且具有《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或已完成小微型汽车租赁备案;
④供应商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3***万元/年/座)、第三者责任险≥2******万等。
须提供《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证》、登记在供应商名下或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名下的《机动车行驶证》《小微型租赁车辆备案证》、有效期内的保单或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负责缴纳租赁期内所属车辆的全部保险费和税费,且所购买车险满足本征集公告相应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道路客运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有租赁车辆,在满足第(1)的前提下还须同时满足本条第①、③、④条款,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文件的方式、地点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限截止日止,潜在供应商可随时递交符合要求的纸质版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6522***219
四、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
2.有关本项目征集公告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征集公告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因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公告模板限制,本公告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所填信息皆不适用本项目,相关信息以附件“海南省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车辆供应商采购项目(第二期)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为准。
五、对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49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3***2室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6522***219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2***24年5月31日
附件:
***26 征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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