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定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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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东方市 | 采购单位 |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开选定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结算评审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定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
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我镇作为业主负责实施的2024年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现已完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新宁坡村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光伏电站并网电压为0.38千伏,装机容量为222360Wp,光伏组件数量为408块,单块组件容量545Wp。本项目包括光电转换组件系统,逆变器系统,防逆流系统等等。具体是以结算书和竣工图为准。
二、工作内容
结算审核,含建安费部分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并出具项目结算报告,要求收到资料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以上工程的结算评审费暂定为5,921.14元作为控制价。
四、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造价资质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信誉要求(企业诚信)近3年内: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4.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该项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列入报名材料一起)。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周末不接受报名),上午8:20-12:00,下午15:20-18:00
地址: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注明: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四)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含);
(二)评选工作由东方市大田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最接近平均报价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为选定中标单位。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898-25731917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关于公开选定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
项目结算评审单位的公告
我镇作为业主负责实施的2024年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现已完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对2024年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村用光伏发电项目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公开选定。
一、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新宁坡村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光伏电站并网电压为0.38千伏,装机容量为222360Wp,光伏组件数量为408块,单块组件容量545Wp。本项目包括光电转换组件系统,逆变器系统,防逆流系统等等。具体是以结算书和竣工图为准。
二、工作内容
结算审核,含建安费部分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部分,并出具项目结算报告,要求收到资料后15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招标控制价
以上工程的结算评审费暂定为5,921.14元作为控制价。
四、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造价资质技术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信誉要求(企业诚信)近3年内: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4.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该项要求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列入报名材料一起)。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周末不接受报名),上午8:20-12:00,下午15:20-18:00
地址: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注明: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不需查验原件);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期业绩汇总表、人员配备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四)报价函(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
八、报价要求及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和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不含)至10%(含);
(二)评选工作由东方市大田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以最接近平均报价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为选定中标单位。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898-25731917
东方市大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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