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招标代理编号:RH招字【HN20240409-2】)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
2.2服务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云大路以西、横四路以南C0201-1地块
2.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价为¥2,0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本项目按施工总承包价(包含工程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最终合同签约价格确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约定。
2.4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书报招标人审核,施工图如有需要还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或海口市供电局批准;施工图及预算书经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中标人应在75个日历天内完成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施工,并经招标人及海口市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
2.5招标内容:自红线外环网柜铺设电缆至场地东南角的接驳点、再从接驳点铺设电缆至项目变配电室接电。需在原有示意图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出具施工图纸(包括外线以及高低压配电室内线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书,施工图如有需要还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或海口市供电局批准;根据施工图,进行电缆沟道、电缆敷设、新建电缆井等施工并通过验收,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图内路径长度、电缆型号等内容均为预设值,仅作为示意图提供,中标人中标后需另行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及海口市供电局进行重新确认及出具施工图纸)。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7其他说明
(1)该项目高低压设备选型及配置、设计及施工应符合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2018版)以及《用电服务计划书》[用电业务潜在需求服务编号:(2023070410)]的要求。
(2)中标人应作为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整体高低压供电的牵头单位,做好其他分包单位(如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施工等)的图纸、需求、成果汇总工作,负责相关政府部门及海口市供电局的统筹协调和送审、迎检、验收工作以及所有相关图纸报送格式更改、重套图框出图、统一盖章等工作,由此产生的配合费、协调费、人工费、差旅费、设计费、资料收集打印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工作内容还包括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评估、评审、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等服务,负责完成海口市供电局的验收,同时配合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中标人工作需与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分包单位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出现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成立日期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5月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及各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海南省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于招标公告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咨询)。
3.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或“投标人名称全称”“贿赂”);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级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其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B.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C.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D.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项目结束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设计单位注册。
3.1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标书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2024年6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丽晶路18号市政府滨海住宅区福祥阁4层402房。
5.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7:30(北京时间)。
5.5购买标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核查。
5.6远程报名方式
购买标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上报名材料须清晰扫描发送到以下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号开标2室(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门户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上述4家媒介发布的同一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7.2除上述4家媒介之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20号
联系人:王女士、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丽晶路18号市政府滨海住宅区福祥阁4层402房
项目负责人:王瀹栋
标书售卖联系人:***
开户名: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账号:22010209092002297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贸支行
本招标项目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招标代理编号:RH招字【HN20240409-2】)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项目EPC(设计、施工)二次招标
2.2服务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云大路以西、横四路以南C0201-1地块
2.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价为¥2,00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本项目按施工总承包价(包含工程设计费及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最终合同签约价格确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约定。
2.4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出具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书报招标人审核,施工图如有需要还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或海口市供电局批准;施工图及预算书经招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后,招标人下发开工通知,中标人应在75个日历天内完成高低压配电外线工程施工,并经招标人及海口市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
2.5招标内容:自红线外环网柜铺设电缆至场地东南角的接驳点、再从接驳点铺设电缆至项目变配电室接电。需在原有示意图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出具施工图纸(包括外线以及高低压配电室内线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书,施工图如有需要还应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或海口市供电局批准;根据施工图,进行电缆沟道、电缆敷设、新建电缆井等施工并通过验收,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图内路径长度、电缆型号等内容均为预设值,仅作为示意图提供,中标人中标后需另行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及海口市供电局进行重新确认及出具施工图纸)。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7其他说明
(1)该项目高低压设备选型及配置、设计及施工应符合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图集》(2018版)以及《用电服务计划书》[用电业务潜在需求服务编号:(2023070410)]的要求。
(2)中标人应作为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整体高低压供电的牵头单位,做好其他分包单位(如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施工等)的图纸、需求、成果汇总工作,负责相关政府部门及海口市供电局的统筹协调和送审、迎检、验收工作以及所有相关图纸报送格式更改、重套图框出图、统一盖章等工作,由此产生的配合费、协调费、人工费、差旅费、设计费、资料收集打印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本项目工作内容还包括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评估、评审、相关单位及部门的协调等服务,负责完成海口市供电局的验收,同时配合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中标人工作需与海南烟草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分包单位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出现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成立日期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5月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及各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海南省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于招标公告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咨询)。
3.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或“投标人名称全称”“贿赂”);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级资质,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其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B.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C.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
D.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项目结束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设计单位注册。
3.1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标书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2024年6月2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丽晶路18号市政府滨海住宅区福祥阁4层402房。
5.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17:30(北京时间)。
5.5购买标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核查。
5.6远程报名方式
购买标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以上报名材料须清晰扫描发送到以下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电话咨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号开标2室(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门户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上述4家媒介发布的同一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7.2除上述4家媒介之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20号
联系人:王女士、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丽晶路18号市政府滨海住宅区福祥阁4层402房
项目负责人:王瀹栋
标书售卖联系人:***
开户名: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账号:22010209092002297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金贸支行
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