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陵水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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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HAO-G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陵水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7.387268 万元,招标人为陵水农投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砖混结构设备房(加药间、控制室、设备间、在线监测房)面积 40.64m2,建设钢砼结构预处理工艺部分构筑物(格栅池、隔油沉淀池、浮渣池、调节池)容积 534.48m3,钢砼结构生化工艺部分构筑物(厌氧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容积 922.32m3,建设钢砼 结构物化沉淀工艺部分构筑物(反应池、絮凝池、沉淀池、消毒池、污泥池等)容积 226.62m3,其他建设排水渠(巴歇尔槽)、预留套管、钢砼楼梯、设备房门窗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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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 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未提供的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
1.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1.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6.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应施工能力,且具 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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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6 月 21 日下午 17:30 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 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自拟,报名表中须列明拟参与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主要信息内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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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至电子邮箱:haizhao2022@163.com,工作人员核查无误后会通知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可简写),缴纳成功后发送电子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含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 3(海口市京航大酒店 5 楼)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 3(海口市京航大酒店 5 楼)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haizhao2022@163.com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6-26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AO-G2024-04
项目名称: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8 元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68 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陵水县屠宰场污水处理工程(土建部分)(具体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本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方 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换发新证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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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及在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合同协议书中作相应声明,应有使所有联合体成员受到法律约 束的签署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 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 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未提供的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
1.6.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1.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1.6.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应施工能力,且具
踏勘时问:2024年6月20囗下午15:00分-17:00分;投标人进行踏勘前请联系代理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5日早上0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0F|下午17时00分止(北
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5.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3获取地址:澜沧县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入口处基石楼2楼,(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要求:1、招标文件成本费:300.00元/份,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以银行
转账的方式(账户:08000449 0966 1012;户名: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澜
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芦笙路分社):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
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
2、投标人代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
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相关授权委托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允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允政府正东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88795182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二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18164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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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