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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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海南省吊罗山森林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初 璧 工 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HS-2024-06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121.678155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吊罗山森林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7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南初 璧 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2.2、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 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海口市蓝天路 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1909 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3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3 七、其他 一、招标编号:HNHS-2024-067 南初 璧 工 二、招标项目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吊罗大道公共照明路灯项目 2.2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2.3 招标控制价:***.55 元,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工期:90 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7 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2.2、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前,应当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 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 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1909 室报名并购买文 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 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6。 5.3、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3。 六、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南初 璧 工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招 标 人:海南省吊罗山森林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陵水县吊罗山 联 系 人:*** 电 话:*** 南初 璧 工 文蔡 静尔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 B(6-9)座 1909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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