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询价-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一工区项目部租赁中巴车设备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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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儋州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一工区项目部租赁中巴车设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SCFA0000000855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一工区项目部租赁中巴车设备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一工区项目部交通车设备进行询价租赁,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6月26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公司发布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
询价公告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10:00-2024年06月26日10:00
询价报价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10:00-2024年06月26日10:00。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主线路线全长42.745公里,其中新建19.727公里,利用段20.288公里,新建具体里程为:K7+815.799~K15+585,K19+530~K23+220,K25+080~K33+347.66途径木棠镇、三都镇、中和镇、新州镇、白马井镇,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车道+双慢车道,路基宽14.0米,行车道宽2×3.5米,两侧设置2×3米慢行道,土路肩宽2×0.5米。
工程中标合同额4.84亿元,按项目划分属中型类项目。合同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二、拟询价租赁设备一览表
注:以上数量、预计使用总台月数、进场日期为暂定,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1、本次询价设备为交通车设备(其中包括交通车1台),且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2、设备要求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按照项目施工结束时间计算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设备出厂合格证齐全有效。操作手持有操作证且操作证在审验有效期内;倒车影像和报警装置齐全。
3、招标文件中的预计使用台月数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四、与询价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投标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进出场费单独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2、暂定交货期:2024年6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1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数量,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4、结算、支付
(1)结算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扣除每期结算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发票后,次月支付乙方结算款的70%,剩余款项累计至下月支付,如业主工程计量款支付推迟,款项支付顺延,且不计息。保证金待设备退场后6个月内无息退还。
(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机械使用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符合投标机械经营范围。
(2)投标人提供投标机械的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文件。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提供机械的出厂合格证。
7、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报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出厂合格证、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表,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拟)
8、承租方在确定成交租赁商后,如因有变更,承租方有权对成交设备的型号及技术指标做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租赁商指定邮箱。
9、售后服务:本次租赁设备若在验收阶段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租赁商必须接受退换货要求,且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商自行承担,并在承租方规定期限内提供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承租方使用,租赁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承租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租赁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0、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报价为货物送达承租方指定地点,经承租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月租金、运输、装卸、保险费、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11、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设机械设备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租赁商必须接受设备退场且租赁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及设备出厂合格证。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租赁询价为本批租赁的首次设备租赁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承租方预期值,承租方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承租方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设备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部使用需求。
3、按照附件1:报价响应书 2:报价单
招标联系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乌晓亮 电话:18681985808 邮箱:110958215@qq.com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乘用车
7
月·台
2
乘用车
1
台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第十一工区项目部交通车设备进行询价租赁,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6月26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公司发布询价的媒介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
询价公告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10:00-2024年06月26日10:00
询价报价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10:00-2024年06月26日10:00。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主线路线全长42.745公里,其中新建19.727公里,利用段20.288公里,新建具体里程为:K7+815.799~K15+585,K19+530~K23+220,K25+080~K33+347.66途径木棠镇、三都镇、中和镇、新州镇、白马井镇,主线一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双车道+双慢车道,路基宽14.0米,行车道宽2×3.5米,两侧设置2×3米慢行道,土路肩宽2×0.5米。
工程中标合同额4.84亿元,按项目划分属中型类项目。合同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二、拟询价租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方式 | 数量(台) | 预计使用台总月数 | 进场日期 | 施工地点及联系人 | 验收标准 | 备注 |
交通车 | 中巴车 | 元/台*月 | 1 | 7 | 2024.7.15 |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乌晓亮18681985808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出厂验收合格后,待设备进场,试用进行为期1个月的动态验收。 | |
注:以上数量、预计使用总台月数、进场日期为暂定,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1、本次询价设备为交通车设备(其中包括交通车1台),且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2、设备要求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按照项目施工结束时间计算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5年),设备出厂合格证齐全有效。操作手持有操作证且操作证在审验有效期内;倒车影像和报警装置齐全。
3、招标文件中的预计使用台月数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数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四、与询价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投标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进出场费单独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
2、暂定交货期:2024年6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1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数量,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4、结算、支付
(1)结算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扣除每期结算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送达的发票后,次月支付乙方结算款的70%,剩余款项累计至下月支付,如业主工程计量款支付推迟,款项支付顺延,且不计息。保证金待设备退场后6个月内无息退还。
(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机械使用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符合投标机械经营范围。
(2)投标人提供投标机械的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文件。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提供机械的出厂合格证。
7、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报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相应供应商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出厂合格证、本询价文件及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文件格式详见附表,附件中未提供的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拟)
8、承租方在确定成交租赁商后,如因有变更,承租方有权对成交设备的型号及技术指标做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租赁商指定邮箱。
9、售后服务:本次租赁设备若在验收阶段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租赁商必须接受退换货要求,且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租赁商自行承担,并在承租方规定期限内提供符合承租方要求的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承租方使用,租赁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承租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租赁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0、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报价为货物送达承租方指定地点,经承租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月租金、运输、装卸、保险费、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11、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提供设机械设备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租赁商必须接受设备退场且租赁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及设备出厂合格证。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租赁询价为本批租赁的首次设备租赁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承租方预期值,承租方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承租方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设备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部使用需求。
3、按照附件1:报价响应书 2:报价单
招标联系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第十一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乌晓亮 电话:18681985808 邮箱:110958215@qq.com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乘用车
7
月·台
2
乘用车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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