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万宁市 |
采购单位 |
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佳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万宁市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JY-2024-001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5.827655 万元,招标人为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南省万宁市,包括维修工程、管道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 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 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 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 公章,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 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8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 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 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航豪庭南苑 2 区 3 栋一单元 502 室。方式:经办人须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2 号开标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2 号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航豪 庭南苑 2 区 3 栋一单元 502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7 月 5 日 10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HNJY-2024-0013
项目名称:万宁市 2024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二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5 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 元。
项目建设地址:海南万宁市。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海南省万宁市,包括维修工程、管道工程、土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 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 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 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 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 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 自拟);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 公章,格式自拟);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 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8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 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 目班子人员信息证明截图。(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航豪庭南苑 2 区 3 栋一单元 502 室。
方式: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 一(一证一照)的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2 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7 月 5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2 号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万宁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宁市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建设南路 2 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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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佳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1
3010000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 50 号百香园小区 501 房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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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