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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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东方市 | 采购单位 | 东方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开选聘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刷涂料、更换门窗及电线路、防水改造、贴瓷砖等,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
二、工程名称
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1、感城中学教师宿舍维修工程2、感城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板桥初级中学 学生宿舍维修项目)。
三、项目服务内容
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测试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四、服务费控制价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1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按无效报名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6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3、信誉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南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投标人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5、在中标单位组织监督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中标单位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施工服务的,我方有权终施工工作。
七、报名要求
1、法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及现场投标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函(格式自拟,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
(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价函(独立密封,报价函需法人亲笔签字,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需胶装成册。
九、选取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从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平台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聘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方市教育局207室(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25508187)
一、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粉刷涂料、更换门窗及电线路、防水改造、贴瓷砖等,项目总投资108.5万元。
二、工程名称
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1、感城中学教师宿舍维修工程2、感城中心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板桥初级中学 学生宿舍维修项目)。
三、项目服务内容
感城中学等三所学校维修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测试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事宜以施工合同为准。
四、服务费控制价
施工招标控制价为***.81元,超过此控制价金额按无效报名投标处理。
五、服务期限
60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选聘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配备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3、信誉要求: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海南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投标人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4、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5、在中标单位组织监督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中标单位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施工服务的,我方有权终施工工作。
七、报名要求
1、法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资质证书;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及现场投标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函(格式自拟,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次选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以上资质。
(3)《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报价函(独立密封,报价函需法人亲笔签字,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不含)-10%(不含),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需胶装成册。
九、选取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从海南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平台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施工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聘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方市教育局207室(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2550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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