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440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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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琼海市 | 采购单位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440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光伏组件运输项目,项目所在地: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项目指定地点卸货。
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装货地点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晶科大道1号(具体装货地点以项目指令为准);卸货地点为: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
3.采购内容:物流运输服务,指定地点车板接货运输至指定地点车板交货(不含装卸)。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自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实际发运车次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准;成交后须3个工作日内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后,未按照要求安排收发货地驻场人员,询价人有权按照1000 元/天标准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2.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要求为☑含税价/□不含税价,需提供增值税发票类型:☑专用/□普通/□不作要求,税率要求:9%。
3.价格评审:
□以含税总价进行评审。
☑其他:以含税单价进行评审。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按照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价格相同,按照提交报价时间由先到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成交供应商;
□允许多个成交供应商,成交原则是☑单行单价最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
5.本项目□是 /☑不是采购代理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计费原则100%标准计取/□其他:。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440期 | 采购单位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项目类别 | 其他 |
工程项目编号 | / | 工程项目名称 |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 | 是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7-2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7-27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4/7/24-7/26 |
五、采购需求信息
上海华能电商物流服务运力采购第440期报价表 | |||||||||||||
序号 | 装货地点 | 项目地点 | 预计起运时间 | 货物包装情况(参考) | 货值 | 运输量 | 运距 (公里)仅供参考 | 13米整车报价(元/车)含税 | 时效 (小时) | 保证每日可提供最低用车数(辆) |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尺寸/包装 | 重量 | ||||||||||
1 | 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晶科大道1号 | 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 | 预计7月下旬 | 光伏组件 | 光伏组件N型双玻575W及以上 | 尺寸:2.338*1.140*1.251m | 约780元/片 | 约9MW (14808片)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为准) | 1602.113 | 53 | 6 | ||
1、 本次所有各项报价均含发货地、收货地驻场人员费用及其他杂费,报价人必须按规定派专人到收发货地监督及指导司机装卸车,如报价人在项目成交后,未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安排收发货地驻场人员,询价人有权按照1000元/天标准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 交货地点为询价人指定地点,提货地点以询价人执行指令为准(单点提货); 3、 询价运输量不代表最终运输量,价格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为止; 4、 本次报价含税含保险,报价人需在能运平台完成投保,公路运输综合险费率均为0.0198%,按照货值100%足额购买; 5、 运费结算账期为:询价人收到发票60日内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支付或其他付款方式; 6、 本项目需要缴纳运费结算金额的2%作为物资服务费,由询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从项目运费中直接扣除服务费,并向报价人开具与服务费同等金额税率为6%的服务费增值税发票; 7、 项目地最大可通行车辆:13米; 8、 本次运输报价均为公路整车运输,不允许采用公路整车运输以外的其他任何运输方式; 9、 项目尾单按照单托价格*尾单量结算(单托价格=询价车型价格÷询价车型装载量); 10、 报价人对非尾单的零星特急需求须无条件响应,按照单托价格结算(单托价格=询价车型价格÷询价车型装载量); 11、 如项目执行过程中未按询价车型发运,经询价人同意后按照实际发运量折算为询价车型整车进行结算(折算标准为询价车型装载量,余量按尾单处理),未经询价人同意不可结算; 12、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询价条件以外的不可预见情况(如临时更改装卸货地、临时牵引),报价人应以保障项目运行持续性为原则,同步做好过程资料存档,如因处置不可预见情况产生额外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如询价文件与框架协议中的条款存在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为准。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钟情 | 询价单位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邮编 | 210000 | zhongqing@chng.com.cn | |
手机 | 19805178800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麒麟科创园沧园路1号 |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如成交供应商已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订单即货主运输委托单的签约;如成交供应商未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则需要先签署《物流运输框架协议》及《物资服务协议》,后双方在“能运”平台完成订单即货主运输委托单的签约。
附件一:《物流运输框架协议》
附件二:《物资服务协议》
附件三:货主运输委托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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