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项目(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项目(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项目(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项目(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X4600002901001441001)
本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1441001),确定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
中标人: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中标价格:
***.29
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施工于2024年6月22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市住建局复函(海住建招(2024)193号)的要求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本项目经原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虚假承诺,不符合中标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秀英区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二单元七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编号:X4600002901001441001)
本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1441001),确定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
中标人: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中标价格:
***.29
元
二、其他公告内容
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施工于2024年6月22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市住建局复函(海住建招(2024)193号)的要求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本项目经原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虚假承诺,不符合中标条件”,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确定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海口市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殡仪馆项目)--二标段施工项目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秀英区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二单元七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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