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函审

所属地区:海南儋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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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儋州市 采购单位 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函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函审


中选机构名称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选金额(元)5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23参加报名中介数7
服务需求名称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函审选取中介方式随机选取
发布时间2024-08-21服务需求编号1068-460000-20240821174213938
项目业主名称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属项目所在地海南省,儋州市,排浦镇,海南省儋州市||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
所属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事项名称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技术审查
资质要求水资源论证等级不分等级
服务金额下限5000.00(元) ,上限5000.00(元)服务时限下限1(天) ,上限5(天)
服务内容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确定审查重点,组织书面函审。2.结合地区和专业审查工作的要求选聘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并指定专家组组长。专家评审组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且需从海南省水资源论证专家库中选聘专家。3.审查工作采取回避制度。参与报告表编制咨询工作的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专家不得参加审查活动。4.评审专家应提出署名的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应出具由组长署名的专家评审意见。审查机关应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若报告表经函审需修改,业主单位应补充修改。审查机关审核后出具审查意见。
报名日期2024-08-21 17:31 至 2024-08-23 12:00选取时间2024-08-23 12:01 至 2024-08-28 17:30
咨询电话***********备注年取地表水44.77万立方,函审。
中选服务时限(天)3


采购需求说明书

图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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