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KFQ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KFQ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三沙市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KFQ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KFQ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 9 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128420240170
项目名称: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
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932166万元
最高限价:45.70030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60 个日历天内建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退休人员除外),且已缴纳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2.4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2.4.1信誉要求
2.4.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1.2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4.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2.4.2.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4.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2.4.2.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2.4.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2.4.3.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4.3.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4.3.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2624705800@qq.com)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购买。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采购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15961096769。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姜堰开发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姜堰开发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7.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
联系人:曹先生 137757950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联系人:*** 电话:***
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 9 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128420240170
项目名称:三沙中沙河整治工程
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932166万元
最高限价:45.70030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60 个日历天内建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3供应商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退休人员除外),且已缴纳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2.4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2.4.1信誉要求
2.4.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1.2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4.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4.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要求:
2.4.2.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4.2.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2.4.2.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
2.4.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2.4.3.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4.3.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4.3.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2624705800@qq.com)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购买。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采购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15961096769。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姜堰开发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姜堰开发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7.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请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
联系人:曹先生 1377579503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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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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