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千家中学危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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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乐东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千家中学危房拆除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千家中学危房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千家中学危房拆除工程,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施工。
2.3预算金额:***.75元
2.4招标控制价:***.75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柒角伍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9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的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早上 08:30时至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报名。
4.2 报名材料: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15点00分,地点为: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http://www.hnzfcgxh.com/)发布;
2.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中学
地 址:乐东县
联系人:***
电 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人:***
电 话:***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千家中学危房拆除工程,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完成施工。
2.3预算金额:***.75元
2.4招标控制价:***.75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伍拾玖元柒角伍分),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2.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提供;{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9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的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早上 08:30时至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报名。
4.2 报名材料: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15点00分,地点为: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http://www.hnzfcgxh.com/)发布;
2.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中学
地 址:乐东县
联系人:***
电 话:***
7.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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