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澄清通知
【招标公告】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澄清通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海旅德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澄清通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补充公告 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项目,于2024年9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拟定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3开标室会议室)进行开标。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部分内容如下:
修改为: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3.技术要求中
修改为: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4.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处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海口海旅德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各投标人:
“海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考试设施设备”项目,于2024年9月5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拟定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3开标室会议室)进行开标。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部分内容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26 分 技术部分: 44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0 分(如有)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 (10分) | 1.投标人获得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技能考试研究示范基地的得3分,省级示范基地的得2分,市级示范基地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 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机关单位颁发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标准体系研究及应用)相关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证书得3分。省级科学技术奖证书得2分,市级科学技术奖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3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参与现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制定的,每参与一个部分的,得2分,本项最高4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软件开发能力 (3分) | 投标人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具有CMMI五级得3分,四级得2分,三级及以下得1分,本项最高3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业绩(9分) | 投标人近五年成功实施过的同类驾考项目的,有1个,得1.5分,本项最高9分。 注:2019年9月1日至今成功实施时间以完工证明或者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够证明合同业绩内容关键页、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证明、或运行报告,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金额、即可。 | ||
技术团队(4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投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
2.2.2(2) | 技术评分标准 | 设备技术参数投标响应 情况(25分) | 设备技术参数投标响应 情况(25分) 根据采购需求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满分 25分,打“★”非常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3分; 打“▲”重要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 1分; 普通技术条款每有 1 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注: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智能主控系统 设备要求(4分) |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智能主控系统,定位精度要求: 1.RTK测量精度(D=7.5M),水平定位精度优于3.5mm得2分,3.5mm≤RTK≤5mm得1分,超出5mm不得分。 2.RTK测量精度(D=7.5M),垂直定位精度优于3.5mm得2分,3.5mm≤RTK≤5mm得1分,超出5mm不得分。 注:需提供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 (11分) | 1.总体技术方案(5分): 1)技术方案非常详细可行,能够准确理解项目需求,对本系统功能需求和建设目标分析透彻、理解到位,软件系统总体架构合理,各项功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得5分。 2)技术方案能够理解项目需求,对采购人系统要求和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准确,各项功能设计大部分满足项目采购要求,得3分。 3)技术方案简单可行,系统功能配置基本达到要求,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在该项目中充分考虑科目三评判率提升的扩展性(6分): 1)能够在现有公安部行业标准要求的科目三自动评判项131项中54项要求实现自动评判的基础上,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9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6分; 2)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8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4分; 3)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7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三项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2分; 4)上述评判率均不能实现,且不能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仅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
深化设计方案 (2分) | 针对本次项目前期设计,按照招标技术需求进行系统性深化设计,并提供详细的设计流程图、效果图、设备点位图等并加以方案说明。 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程度较强的的得2分,可操作性程度可行的得1分,可操作性程度一般的得0.5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2分) | 售后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保障、响应时间等)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程度较强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可操作性程度可行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可操作性程度一般的 ,得0.5分;没有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算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1.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用内插值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用公式表示如下: Fi=F-|Di-D|/D×100×E 公式中: 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3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D,则E=0.2;若Di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20 分 技术部分: 5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0 分(如有)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实力 (6分) | 1.投标人获得市县级(或以上)公安部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或参与建设考试类的研究示范基地的得3分。 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市县级(或以上)机关单位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证书得3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企业业绩(10分) | 投标人近五年成功实施过的同类驾考项目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10分。 注:2019年9月1日至今成功实施时间以完工证明或者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能够证明合同业绩内容关键页、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证明、或运行报告,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金额、即可。 | ||
技术团队(4分) |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投入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
2.2.2(2) | 技术评分标准 | 设备技术参数投标响应 情况(25分) | 设备技术参数投标响应 情况(25分) 根据采购需求的详细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满分 25分,打“★”非常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3分; 打“▲”重要的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 1分; 普通技术条款每有 1 项负偏离或者无响应的扣0.25分,扣完为止。 注: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技术方案 (15分) | 1.总体技术方案(10分): 1)技术方案非常详细可行,能够准确理解项目需求,对本系统功能需求和建设目标分析透彻、理解到位,软件系统总体架构合理,各项功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得10分。 2)技术方案能够理解项目需求,对采购人系统要求和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准确,各项功能设计大部分满足项目采购要求,得7分。 3)技术方案简单可行,系统功能配置基本达到要求,得4分 4)未提供,得0分。 2.投标人在该项目中充分考虑科目三评判率提升的扩展性(5分): 1)能够在现有公安部行业标准要求的科目三自动评判项131项中54项要求实现自动评判的基础上,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9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5分; 2)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8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 3)能够更高实现科目三自动评判率达70%,并提供具有CMA、CNAS、ILac-MRA三项标志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 4)上述评判率均不能实现,且不能提供相应检测报告的,仅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
深化设计方案 (5分) | 针对本次项目前期设计,按照招标技术需求进行系统性深化设计,并提供详细的设计流程图、效果图、设备点位图等并加以方案说明。 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程度较强的的得5分,可操作性程度可行的得3分,可操作性程度一般的得1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售后服务方案(含售后服务保障、响应时间等)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程度较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可操作性程度可行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可操作性程度一般的 ,得1分;没有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
2.2.2(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算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时,投标人>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1.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价Di等于评标基准价D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用内插值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用公式表示如下: Fi=F-|Di-D|/D×100×E 公式中: Fi=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满分30分; Di=投标人的投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i>D,则E=0.2;若Di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3.技术要求中
1.2、摩托车考试系统以机器视觉图形算法为核心技术,结合车载传感器信号,在每个考试项目内部署一部高清摄像机,通过图形算法则可以实现摩考科目二考核标准中的全部评判。要求场地土建改造小,场地改造美观。★不允许有龙门架及过多杆件之类的辅助设备,投标人应在方案中需提供详细的场地项目安装图。 1.3、★摩托车考试用车载设备应包括GPS定位系统,车载工控机、车载传感器、车载供电模块及无线传输设备等,其设备需高度集成,不再外接其他天线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产品实景图,及内部设备布置图,并对产品进行说明与标注)。 |
修改为:
1.2、摩托车考试系统以机器视觉图形算法为核心技术,结合车载传感器信号,在每个考试项目内部署一部高清摄像机,通过图形算法则可以实现摩考科目二考核标准中的全部评判。要求场地土建改造小,场地改造美观。不允许有龙门架及过多杆件之类的辅助设备,投标人应在方案中需提供详细的场地项目安装图。 1.3、摩托车考试用车载设备应包括GPS定位系统,车载工控机、车载传感器、车载供电模块及无线传输设备等,其设备需高度集成,不再外接其他天线设备(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产品实景图,及内部设备布置图,并对产品进行说明与标注)。 |
3.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4.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处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海口海旅德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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