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赛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S-2024-054
项目名称: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6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甲方相关体系文件、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拟对甲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开展咨询辅导等服务,负责资质认定评审申请过程中的资料递交、验收评审协调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相关工作,通过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CMA现场考评。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等相关证书。详细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供应商存在上述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4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则实施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动漫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赛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S-2024-054
项目名称:三亚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6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甲方相关体系文件、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拟对甲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开展咨询辅导等服务,负责资质认定评审申请过程中的资料递交、验收评审协调等工作。协助甲方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相关工作,通过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CMA现场考评。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等相关证书。详细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2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供应商存在上述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4 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的规则实施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动漫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赛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211号金鼎公寓A5栋302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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