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大水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量复核单位比选的公告
【招标公告】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大水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量复核单位比选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大水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大水土地整治项目(一期)
二、业主单位: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项目区面积为7.550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4707公顷,早改水面积0.4089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
(三)项目总投资:657.54万元。
(四)服务期限:计划 30天(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四、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
五、招标控制价:***.92元。
六、结算方式:
(一)支付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支付;
(二)结算方式: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 (预 )算批复的工程量复核费下浮的金额与合同暂定价两者金额最小的为本合同结算价。
七、资格审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须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八、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工程量复核服务的单位可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1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参选资料1份(资料加盖公章,密封报送)。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须体现下浮率及报价金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资格要求所涉及到的资料;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若有);
十、参选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资料递交地址: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21号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电话:0896-65803630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将于比选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中选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未中选人则不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2.合同模版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注:(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评分权重
(1)投标报价(30分)
(2)项目团队(20分)
(3)以往业绩(20分)
(4)服务方案(30分)
3、评分细则
附件2. 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工程量复核报告服务
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复核单位(乙方):
投资建设单位(丙方):
签订地点:
日期:年月日
工程量复核报告服务委托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为顺利完成该工作,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由三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地方规定;
第二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项目地址:
第三条 本合同工作内容
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一)XX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图、预算书、竣工图、结算书、设计变更资料、计量书等。
(二)乙方提出的与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
第五条 乙方应在以下时间内向甲方交付以下成果资料
(一)甲方提供编制工程量复核报告所需资料后2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初稿),在通过甲方、丙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乙方需在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复核报告定稿版成果。
(二)成果包括:工程量复核报告纸质版一式肆份、电子版光盘(可编辑版)壹份。
第六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为¥XX元(大写人民币:XX)。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编制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要求甲、丙方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 (预 )算批复的工程量复核费下浮xx的金额与合同暂定价两者金额最小的为本合同结算价。
第七条 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即¥XX元(大写人民币:XX)。
(二)乙方提交所有成果,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批复及新增耕地验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80%。
(三)项目入库备案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付清余款。
(四)丙方付款前,乙方遵照甲、丙双方要求提交支付申请并根据当期申请付款金额向丙方开具合法有效且与乙方企业纳税身份一致的等值的增值税发票。由于乙方不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丙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款项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给甲、丙双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乙方已确认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丙方付款失败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在申请付款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产生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工程量复核报告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交项目资料,乙方有权按合同第五条规定将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
(二)甲方因提供的资料缺漏、错误等原因,以致造成乙方复核工作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或予以修正。
(三)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报告、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的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负责,因乙方交付成果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甲方、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采用的坐标及高程基准
1.平面坐标系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四)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和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审批工作。
(五)乙方应保证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六)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益,若因乙方的原
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应当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本合同项目实施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
(八)乙方有义务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会议及评审活动,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成果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第十条 丙方责任
(一)丙方配合甲方对项目的立项、可研、验收申报工作。
(二)丙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二)由于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丙双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约定项目分包给合同以外第三方,甲丙双方有权拒绝支付分包项目部分的款项,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及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四)乙方编制的工程量复核报告满足不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相关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相关要求;若乙方拒绝返工或虽然进行返工但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提供合格的工程量复核报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合格的工程量复核报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六)本合同所称“甲方或甲丙双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损失、物质条件投入的损失、预期可获得利润、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费、交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
(七)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丙各自承担。
(八)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或其他费用等,甲方、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费用中进行扣除。
第十二条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甲、乙、丙三方对项目洽谈、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知悉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确认并承诺保密期间获悉的甲、丙方及关联企业的任何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将甲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丙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返还。导致甲方和丙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涉密人员
甲、乙、丙三方参与本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的相关人员。
(三)保密期限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四)本保密条款系独立条款,不因合同无效、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如台风(8级且持续24小时以上)、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策调整等。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纠纷的,各方均同意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均可作为仲裁、司法送达地址。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各执贰份。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且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解除
1.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并向甲方移交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定后的全部项目成果资料,甲方签收确认乙方资料并由丙方完全支付合同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2.合同期间乙方不能完全完成或已完报告不能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审定审批,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应当全额退还。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应当全额退还。
第十六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三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各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向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即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其他方向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纳税身份证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资质证书
附件: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件:4企业纳税身份证明。
二、业主单位: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项目区面积为7.550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4707公顷,早改水面积0.4089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
(二)项目地点: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美城村。
(三)项目总投资:657.54万元。
(四)服务期限:计划 30天(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延长或缩短服务期限)。
四、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
五、招标控制价:***.92元。
六、结算方式:
(一)支付方式:由社会资本方支付;
(二)结算方式: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 (预 )算批复的工程量复核费下浮的金额与合同暂定价两者金额最小的为本合同结算价。
七、资格审查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须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八、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名事项:
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工程量复核服务的单位可于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1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参选资料1份(资料加盖公章,密封报送)。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须体现下浮率及报价金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资格要求所涉及到的资料;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若有);
十、参选资料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参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参选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三)资料递交地址: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21号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电话:0896-65803630
十一、比选办法:
(一)比选人根据各参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参选人报名不足3家的,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将于比选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中选结果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人,未中选人则不另行通知。
(二)综合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2.合同模版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综合评审评分标准
1、资格审查
序号 | 资格审查评议内容 | 参选单位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 | 须提供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 |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单位所缴纳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 |
4 | 本项目报名截止期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
结 论 |
注:(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2、评分权重
(1)投标报价(30分)
(2)项目团队(20分)
(3)以往业绩(20分)
(4)服务方案(30分)
3、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所有参选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为基数、报价接近平均值的得30分,依照报价与平均值的绝对值排位名次从总分值当中每排位靠后一名得分递减3分。 | 30 |
2 | 项目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满分10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满分10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所缴纳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退休返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0 |
3 | 以往业绩 | 参选单位自2021年10月01日至今承揽过相关土地整治项目业绩,每个5分,满分20分。(参选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20 |
4 | 服务方案 | 根据服务的各阶段,如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时限保障措施、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工作制度、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廉洁从业措施、保密从业措施等描述,流程合法,过程清晰。 (1)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全面,实施办法科学合理,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完善,可行性高得20-30分; (2)方案思路一般、内容一般,实施办法一般,操作性一般,服务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10-19分; (3)方案思路差、内容差,实施办法差,操作性差,服务措施差,可行性差得1-9分。 | 30 |
合计 | 100 |
附件2. 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工程量复核报告服务
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复核单位(乙方):
投资建设单位(丙方):
签订地点:
日期:年月日
工程量复核报告服务委托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为顺利完成该工作,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由三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地方规定;
第二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项目地址:
第三条 本合同工作内容
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
(一)XX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图、预算书、竣工图、结算书、设计变更资料、计量书等。
(二)乙方提出的与工程量复核报告编制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
第五条 乙方应在以下时间内向甲方交付以下成果资料
(一)甲方提供编制工程量复核报告所需资料后2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初稿),在通过甲方、丙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后,乙方需在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复核报告定稿版成果。
(二)成果包括:工程量复核报告纸质版一式肆份、电子版光盘(可编辑版)壹份。
第六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价为¥XX元(大写人民币:XX)。本合同价款已包括编制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要求甲、丙方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结算方式: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概 (预 )算批复的工程量复核费下浮xx的金额与合同暂定价两者金额最小的为本合同结算价。
第七条 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0%,即¥XX元(大写人民币:XX)。
(二)乙方提交所有成果,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批复及新增耕地验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80%。
(三)项目入库备案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丙方付清余款。
(四)丙方付款前,乙方遵照甲、丙双方要求提交支付申请并根据当期申请付款金额向丙方开具合法有效且与乙方企业纳税身份一致的等值的增值税发票。由于乙方不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法规定,丙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款项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给甲、丙双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乙方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乙方已确认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丙方付款失败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在申请付款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产生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工程量复核报告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提交项目资料,乙方有权按合同第五条规定将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
(二)甲方因提供的资料缺漏、错误等原因,以致造成乙方复核工作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或予以修正。
(三)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报告、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xx项目工程量复核报告的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负责,因乙方交付成果质量存在问题造成甲方、丙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采用的坐标及高程基准
1.平面坐标系采用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四)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和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审批工作。
(五)乙方应保证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六)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成果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益,若因乙方的原
因导致第三方向甲方索赔或者造成甲方损失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应当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本合同项目实施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
(八)乙方有义务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会议及评审活动,并根据甲方、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成果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第十条 丙方责任
(一)丙方配合甲方对项目的立项、可研、验收申报工作。
(二)丙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向乙方支付费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二)由于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丙双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约定项目分包给合同以外第三方,甲丙双方有权拒绝支付分包项目部分的款项,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及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四)乙方编制的工程量复核报告满足不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相关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相关要求;若乙方拒绝返工或虽然进行返工但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提供合格的工程量复核报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合格的工程量复核报告,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对甲丙双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且乙方应在2日内退还甲方资料。
(六)本合同所称“甲方或甲丙双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损失、物质条件投入的损失、预期可获得利润、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调查费、交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费用。
(七)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丙各自承担。
(八)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所产生的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或其他费用等,甲方、丙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合同费用中进行扣除。
第十二条 保密制度
(一)保密范围
1.甲、乙、丙三方对项目洽谈、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知悉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
2.乙方确认并承诺保密期间获悉的甲、丙方及关联企业的任何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以及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不得将甲方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丙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予返还。导致甲方和丙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涉密人员
甲、乙、丙三方参与本合同谈判、签订、执行的相关人员。
(三)保密期限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四)本保密条款系独立条款,不因合同无效、解除、终止而失效。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如台风(8级且持续24小时以上)、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策调整等。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纠纷的,各方均同意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均可作为仲裁、司法送达地址。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各执贰份。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且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解除
1.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并向甲方移交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定后的全部项目成果资料,甲方签收确认乙方资料并由丙方完全支付合同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2.合同期间乙方不能完全完成或已完报告不能通过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审定审批,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应当全额退还。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应当全额退还。
第十六条 其他说明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三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各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向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即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否则,其他方向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企业纳税身份证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资质证书
附件: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附件:4企业纳税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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