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关于征集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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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五指山市 | 采购单位 | 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征集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海南省商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琼电商〔2022〕26号)《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2025年五指山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资金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一)贷款贴息标准。对于项目建设期内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设施设备投入的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不超过 3 年的贴息支持。贷款贴息补贴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执行。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扶持方式为事后奖补,奖补资金在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后兑付。
(二)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标准。单个项目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比例不得超过申报设施设备投资金额的50%。市县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项目只能采取一种扶持方式。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征集范围
(一)有意向参与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投资或服务地主要在我市、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5个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跨市县(区)项目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可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
(二)申报2024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2025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和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列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申报的步行街、商业地产等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安排资金按照“滚动申报、成熟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优先支持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
五、需提交材料
如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请严格按照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4)及规定时间,向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商贸岗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我局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通讯地址:五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贸岗(五指山市翡翠大道与正义路交界处)
联系人:郭赟
联系电话:0898-38628625
电子邮箱:wzsspj7811@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3:关于执行《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
附件4: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模版)
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
2024年10月10日
一、扶持资金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一)贷款贴息标准。对于项目建设期内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设施设备投入的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不超过 3 年的贴息支持。贷款贴息补贴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执行。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扶持方式为事后奖补,奖补资金在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后兑付。
(二)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标准。单个项目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比例不得超过申报设施设备投资金额的50%。市县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项目只能采取一种扶持方式。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征集范围
(一)有意向参与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投资或服务地主要在我市、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5个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跨市县(区)项目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可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
(二)申报2024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2025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和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列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申报的步行街、商业地产等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安排资金按照“滚动申报、成熟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优先支持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
五、需提交材料
如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请严格按照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4)及规定时间,向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商贸岗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我局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通讯地址:五指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商贸岗(五指山市翡翠大道与正义路交界处)
联系人:郭赟
联系电话:0898-38628625
电子邮箱:wzsspj7811@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3:关于执行《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
附件4: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模版)
五指山市营商环境和投资贸易促进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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