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管理中心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招标公告】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管理中心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FYYG2024-30
项目名称: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17790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17790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FYYG2024-30
2、项目名称:美安园区二环路西半幅(华熙项目段)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06元。
5、最高总限价:***.06元。
6、工期:20历天。
7、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8、项目概况:公用。
9、服务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
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房。
3、方式: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20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供应商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信息。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房
方式: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地点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管理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一街美安管理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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