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齐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海南齐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对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项目编号:HNQZ2024-10-1)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
预算总金额:395万元
最高限价:395万元,超出采购最高总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其中政府投资79万元。
二、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编制产业策划方案、编制EOD实施方案并协助申报入库、项目合同咨询(法律服务)、编制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包括单独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社会投资人招标代理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进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直至可研报告审批(备案)完成。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三、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均按一次折扣(10%)的优惠折算后计算报价得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有备案的单位,且咨询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信息截图;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可研编制工作的成员方提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 投资)登记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3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可研编制单位成员方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有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南区6栋B单元1703室
3.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海口市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五楼政府采购行业协会1开标室
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524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齐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南区6栋B单元1703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白水塘-沙坡-羊山水库水系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发展EOD项目(暂定)
预算总金额:395万元
最高限价:395万元,超出采购最高总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其中政府投资79万元。
二、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编制产业策划方案、编制EOD实施方案并协助申报入库、项目合同咨询(法律服务)、编制整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包括单独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社会投资人招标代理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进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直至可研报告审批(备案)完成。
服务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三、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均按一次折扣(10%)的优惠折算后计算报价得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有备案的单位,且咨询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信息截图;操作步骤:“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名录”);(若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可研编制工作的成员方提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 投资)登记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3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可研编制单位成员方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有备案,且咨询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不应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标段中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南区6栋B单元1703室
3.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磋商者,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海口市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五楼政府采购行业协会1开标室
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524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齐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街龙岐雅苑南区6栋B单元1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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