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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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儋州市 | 采购单位 | 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GC-2024-021
项目名称: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等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7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X-GC-2024-021
项目名称:儋州市峨蔓镇长荣村委会锡书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等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3.7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豪德森达商贸城30栋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峨蔓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鑫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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