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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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昌江黎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Oa 9004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XC-2024-01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9.99 万元,招标人为昌江黎族 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一批不分包,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Oa 900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海口市昆南路 75 号红城湖国际广场 C 栋 2 层 202 房;方式:拟邀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 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购买纸质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昆南路 75 号红城湖国际广场 C 栋 2 层 202 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XC-2024-016; 1.2 项目名称: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 检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00 元。 1.5 最高限价:¥***.00 元。 1.6 采购需求: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 EPC+O 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工程质量 检测,一批不分包,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730 日历天。 1.8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Oa 900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取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口市昆南路 75 号红城湖国际广场 C 栋 2 层 202 房; 3.3 方式: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单位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购买纸质 采购文件; 3.4 售价:¥5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不接收); 4.2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 开启 5.1 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Oa 9004 7.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 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2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 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 采购支持的通知》等。 7.3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 23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信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 75 号红城湖国际广场 C 栋 2 层 202 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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