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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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GXCZ-A1-24147006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147.9145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0791.45 万元(最终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项目总用 地面积 7819.8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4314.9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1788.5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526.46 平方米。主要建设活动中心主体建筑、连廊、地上设备房、门卫室、垃圾房、地下室等建筑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和机电工程,以及篮球场、门球场、生态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和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本 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1)符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 号文)的要求;(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 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人员要求: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与代管的项目需要相适应(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 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 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 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国沣城(三期)星河荟广场 3A12 房,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受托人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开标室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开标室 2 号 七、其他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海南省军休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代管服务比选,比选人为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 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批复(琼发改审批(2024)1165 号),项目已具备代管比选条件,现进行代管公开比 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城西镇城西路北侧,城西中学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0791.45 万元(最 终以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为准),项目总用地面积 7819.81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4314.9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1788.5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2526.46 平方米。主要 建设活动中心主体建筑、连廊、地上设备房、门卫室、垃圾房、地下室等建筑的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和机电工程,以及篮球场、门球场、生态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大门围墙和 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 2.3 计划工期:26 个月(该工期系指施工工期,即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交付止)。 2.4 比选范围: (1)根据代管合同约定,协调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优化工作,及办理项目初步 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2)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 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政府报审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选择各项目参 建单位,选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代管单位负责与其他各 参建单位签订合同,报项目单位备案,并管理和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依法办理施工许 可等项目审批手续;(3)依法承担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安全 和投资等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的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4)严格执 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项目单位名义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依据合同协 助完成征地拆迁、三电和管线迁改等项目前期工作;(5)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 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项目单位同意;(6)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向项目单 位提出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建议,由项目单位按照相关等审批调整程 序履行报批手续。(7)落实其企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 制或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严肃处理,涉 及监察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应 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加强合同管理,同时配合住建部门落实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确保 施工、监理单位人员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8)组织工程验收,负责竣工结算,协助编制项 目财务决算,准备竣工验收和向项目单位整体移交等相关工作;应当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 办理竣工备案。(9)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 位编制竣工文件。(10)负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依法承担相应职责;负责项目缺陷责任 期及保修期内维修保养的各项管理事务,其中缺陷责任期内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缺陷责 任期外的费用由责任方(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与建设、施工等参建单位共同承担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11)认真贯彻落实对代管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强化代管项目廉政建设。(12)代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5 比选控制价、比选最高控制费率、参选报价和参选报价费率: 暂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投资金额计算估算总投资基数为 10791.45 万元,参照 下表算例和对应的最高控制费率(1.0%)计算本项目代管比选控制价上限为 147.9145 万元。参选人可自定报价费率,参照下表算例计算参选报价,即参选报价=140+(10791.45-10000)* 参选报价费率,报价单位为万元。参选报价费率不得超出最高控制费率 1.0%,参选报价不 得高于本项目代管比选控制价。比选完成后,以本项目概算批复金额计算对应的概算总投资 基数(参照估算总投资同口径扣减相关费用),并根据下表对应最高控制费率、算例以及中 选报价与比选控制价(147.9145 万元)间的下浮率折算确定实际代管管理费用。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 (1)符合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 号文)的要求;(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满足政府投资社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 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人员要求: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资信能力、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等与代管的项目需要相适应(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管理要求:代管单位需要在项目报建报批、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 验收等项目建设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 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3.5 信誉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 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沣城(三期)星 河荟广场 3A12 房,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1.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 路 15 号 4 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飞龙公寓 B 座对面)开标室 2 号参加此次比选,请 准时参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 53 号国沣城(三期)星河荟广场 3A12 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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