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定安县 |
采购单位 |
定安塔岭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中明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塔岭电力管廊升级项目工程(勘察测量)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塔岭电力管廊升级项目工程(勘察测量)
(招标编号:HNZM-2025022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塔岭电力管廊升级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1.55 万元,招标人为定安塔岭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在富民大道、定富路、福旺路、福祥路、三环路(定富路东侧)、栖凤 路、岳崧路 7 条路新建电缆沟、通信管道,其中新建电缆沟总长约 11.85km,分别采用 6 条型电缆 8.7km、12 条型电缆沟 1.5km、16 条型电缆沟 1.65km;新建通信管道总长 11.85km,均采用 8 孔通信管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岭电力管廊升级项目工程(勘察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塔岭电力管廊升级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 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需要在投标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 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半年内新注册公司 无需提供】;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上信息截图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 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独立投 标人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 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现场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路 3 号冠盛天 泽园 3 号楼 1 单元 601 房;3、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3(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3(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
七、其他
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 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 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安塔岭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弘诲路 01 号日广凤羽林办公楼 C2-12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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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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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明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路 3 号冠盛天泽园 3 号楼 1 单元 601 房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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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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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