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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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公告
因业务工作需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报价。
一、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范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含市县管理中心)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内部管理规定等,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顾问成员以保证随叫随到。
5.法制培训。结合聘请方特点,协助聘请方进行法制培训(每个服务年度内至少1次),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服务期内承诺为甲方提供一定次数免费争议纠纷处理程序法律服务。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项目服务费用标准
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服务期限内免费代理案件数超过约定次数的,案件代理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计算。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询价人中标。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海口市有常设机构;
(三)律师事务所设立三年以上,海口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律师事务所和拟指派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比选方式
线下综合评分比选,报名律所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我局综合考虑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因素确定聘请单位。
四、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材料目录
1.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截图;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4.近三年政府采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拟定);
5.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单(自行拟定);
7.律师事务所整体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概况,办公场所、开展业务情况、既往服务单位情况、所获荣誉等;
8.指派律师团队的基本情况简介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职业资格的时间,主要职业经历、职业专长、执业方向、取得的荣誉等;重点提供以往参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代表性案例;
9.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响应材料要求
1.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送达;
2.查询截图为响应截止时间前5日。
五、参与方式及时间
意向单位请于2025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的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9办公室法规稽核处。
提交材料需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六、询价须知
1.参选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等有关规定的,取消资格。
2.报名应聘律师事务所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3.服务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控制价报价也无效。
联系人:秦丹 、陈多多 联系电话:0898-66251662
监督电话:66291705
附件.投标承诺函(共6项)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询价公告
因业务工作需要,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报价。
一、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范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含市县管理中心)管理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三)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四)项目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聘请方的要求,对聘请方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聘请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内部管理规定等,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聘请方邀请,定期或者不定期就涉及聘请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被聘请方应及时安排顾问成员以保证随叫随到。
5.法制培训。结合聘请方特点,协助聘请方进行法制培训(每个服务年度内至少1次),以提高聘请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聘请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聘请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聘请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聘请方的安排,接受聘请方委托和授权,作为聘请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服务期内承诺为甲方提供一定次数免费争议纠纷处理程序法律服务。
8.协助聘请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项目服务费用标准
项目预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含税);服务期限内免费代理案件数超过约定次数的,案件代理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计算。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询价人中标。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海口市有常设机构;
(三)律师事务所设立三年以上,海口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律师事务所和拟指派律师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比选方式
线下综合评分比选,报名律所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我局综合考虑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因素确定聘请单位。
四、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材料目录
1.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截图;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查询截图;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4.近三年政府采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拟定);
5.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服务方案及报价单(自行拟定);
7.律师事务所整体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概况,办公场所、开展业务情况、既往服务单位情况、所获荣誉等;
8.指派律师团队的基本情况简介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职业资格的时间,主要职业经历、职业专长、执业方向、取得的荣誉等;重点提供以往参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代表性案例;
9.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响应材料要求
1.响应文件外封面、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送达;
2.查询截图为响应截止时间前5日。
五、参与方式及时间
意向单位请于2025年3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前的将上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9办公室法规稽核处。
提交材料需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六、询价须知
1.参选人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公告要求提供虚假材料、经审查不符合等有关规定的,取消资格。
2.报名应聘律师事务所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3.服务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控制价报价也无效。
联系人:秦丹 、陈多多 联系电话:0898-66251662
监督电话:66291705
附件.投标承诺函(共6项)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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