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定安县
发布日期:2025-03-20
【招标公告】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定安县 |
采购单位 |
定安县岭口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LX2025-101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定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139.2142 万元,招标人为定安县岭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共8条路线,总长1.901公里。本项目建设内容包
括路面硬化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岭口镇封浩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
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注: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针对以上3.4-3.6 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提供相关承诺(声明)函,
提供承诺函(声明函)后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承诺函(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
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2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点00分至2025年03月3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开启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
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
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定安县岭口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定安县岭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南省定安县岭口镇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168号金鹿花园三期4栋1单元302 房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雪必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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