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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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儋州市 | 采购单位 | 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TH-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儋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5 元,招标人为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级配碎石、砼路 面等,共计 5 条道路,总面积为 2315.5 平方米,其中 A、B、D、E、4 条道路为 3.5 米宽,C 道路为 4 米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单位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结果网页 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施工资质证 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经理 2025 年至今任 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 自拟)
10.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登记。(提供近 1 个 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话邮件购买。供应商购买时应携带或邮箱发送以下资料:①单位营业 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参与 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招采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H-2025-007;
2.项目名称:2025 年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05 元(控制价),超出采购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处理;5.工期期限:60 日历天;
6.项目地点:儋州市排浦镇;
7.施工内容:排浦镇禾丰村委会松明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土石方工程、级配碎石、砼 路面等,共计 5 条道路,总面积为 2315.5 平方米,其中 A、B、D、E、4 条道路为 3.5 米宽,C 道路为 4 米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
8.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9.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单位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结果网页 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施工资质证
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经理 2025 年至今任 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格式 自拟)
10.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登记。(提供近 1 个 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1.发售时间:2025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5 年 04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2 点 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招采部获取磋商文件。
3.购买方式:现场或电话邮件购买。供应商购买时应携带或邮箱发送以下资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递交。
邮箱地址:hnth20200812@163.com(邮件主题:施工标+公司简称+项目名称)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为: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准时开启 2.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二楼招采部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排浦镇文豪街排浦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
电子邮件:1510981169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顶月
I
地 址: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儋耳东路(杏园一街)1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nth2020081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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