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Y2025-035
2、项目名称: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4446.1元(招标控制价)
5、最高限价:584446.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建设地点:海口市新坡镇。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1)建设内容: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主要对新坡镇光荣村、新安村、新彩村、塘柳村、卜通村范围内灾毁的农村公路、排水沟、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修缮提升,主要包含园建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2)建设规模:挡土墙修剪62.63m,台阶修复48m2,铺装修补13.42m2,石护栏42.56m,新建护栏139.16m,混凝土路面修复207.05m2,新建波纹管245.6m,排水沟修建236.5m。
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8.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8.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采购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8.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9、投标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3.3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须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的投标项目信息,并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898-3268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联系方式:史工0898-6870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话:0898-68705072
项目概况
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Y2025-035
2、项目名称: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4446.1元(招标控制价)
5、最高限价:584446.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
6.1建设地点:海口市新坡镇。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1)建设内容:新坡镇农村护栏灾后修复项目,主要对新坡镇光荣村、新安村、新彩村、塘柳村、卜通村范围内灾毁的农村公路、排水沟、护栏等附属设施进行修缮提升,主要包含园建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2)建设规模:挡土墙修剪62.63m,台阶修复48m2,铺装修补13.42m2,石护栏42.56m,新建护栏139.16m,混凝土路面修复207.05m2,新建波纹管245.6m,排水沟修建236.5m。
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8.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
8.2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采购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8.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9、投标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供应商为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2.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注:若为联合体响应,由牵头单位提供);
3.3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须登录信息平台填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的投标项目信息,并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证明】(注:若为联合体响应,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898-32684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中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A701
联系方式:史工0898-6870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话:0898-6870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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