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进口食蟹猴监管所需人型结核菌素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海口市 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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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海南 海口市 采购单位 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进口食蟹猴监管所需人型结核菌素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进口食蟹猴监管所需人型结核菌素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进口食蟹猴监管所需人型结核菌素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满足文昌海关对进口食蟹猴开展结核病(人型)检测工作,现需要采购人型结核菌素18瓶(10ml/瓶),且每瓶应明确标注可检测头份数,或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说明及检测方法,确保总量满足1800头份检测需求(验收时以实际可检测头份数为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量化依据及第三方检测报告)。   (三)交货期:2025年9月15日前。交货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到货检验。供应商未能在约定交货期内完成全部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及追究全部损失的权利。该条款不影响采购人依法主张其他权利。   (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货物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完成抽样检测。供应商须随货提供每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采购人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复检或第三方检测。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产品验收应依据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结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具体包括:外观检查、规格核对、有效期核查、批次检测报告、适用性验证(适用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由采购人指定人员与供应商共同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5日内免费更换或补足,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每批次产品可追溯至生产源头。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程序,承担全部召回及更换费用。   (五)免费质保期:每批次货品自该批次货品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90日。若产品实际使用周期超过90日,供应商应保证在使用周期内产品质量及有效性。质保期内如发现隐蔽瑕疵,采购人仍可主张权利。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修请求后48小时内响应并处理。   (六)详细服务地点: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2号文昌海关办公楼。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交的所有资质文件、证照及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有权要求供应商双倍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核查供应商信用状况,发现不符可取消其资格。   (四)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核查供应商信用状况,发现不符可取消其资格。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综合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9号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B7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报名要求的,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17:00,地点为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综合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9号海口海关海秀办公区B7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海关动植物检疫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秀西路9号;   联系人:***;   电话:***;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661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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