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外墙线条维修项目承接企业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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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儋州市 | 采购单位 |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办公大楼外墙线条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于2013年使用,因使用年久,外墙线条出现局部脱落的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拟对外墙线条进行拆除维修,现公开遴选承接企业(以下称:中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外墙线条维修项目
项目服务对象: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采购人)
二、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应具有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
2.响应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查勘时间:2025年9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3)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及报价,报价文件中要包含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
(4)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完全密封后加盖骑缝章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提交(一式两份),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不予接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03室。
5.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也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研究综合评选。评价结果电话或者当面通知中标人,不再向未中标人发出通知。
五、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本项目现场施工工期为30天,为交钥匙工程。
2.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验收方式、付款方式
(一)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后5日内,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1.中标人进驻现场并完成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成交价2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工程决算,采购人委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维修项目决算进行审计,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审定值的95%。
2.余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和纠纷,期满后15日内退还质保金。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应付款金额的发票。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外墙线条维修项目
项目服务对象: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采购人)
二、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应具有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
2.响应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非诚信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查勘时间:2025年9月2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递交资料内容:
(1)报名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3)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及报价,报价文件中要包含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
(4)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完全密封后加盖骑缝章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提交(一式两份),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不予接受,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503室。
5.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项目,也不得将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评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由采购人研究综合评选。评价结果电话或者当面通知中标人,不再向未中标人发出通知。
五、工期及质保期
1.工期:本项目现场施工工期为30天,为交钥匙工程。
2.质保期: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验收方式、付款方式
(一)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后5日内,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1.中标人进驻现场并完成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成交价2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工程决算,采购人委托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对维修项目决算进行审计,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审定值的95%。
2.余款留作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和纠纷,期满后15日内退还质保金。
3.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应付款金额的发票。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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