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源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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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海南 文昌市 | 采购单位 | 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源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比选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源采购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源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比选;
(二)项目目标:缉私分局作为缉私工作的核心作战单元,指挥中心、办案场所、机要室等部位承载着指挥调度、实时监控、案件管理、线索研判、重要文件收发等关键业务功能,电力供应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缉私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证据数据的完整安全。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为保障办公及办案场所正常供电,已采购50kv发电机组设备及加装自动发电装置,该发电机组目前能实现自动发电,但无法实现零秒切换,为解决当前存在问题,现需采购一套UPS电源设备,目的是实现发电机组和UPS不间断电源联动使用。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UPS电源采购安装项目需求书》(以下简称“项目需求”);
(三)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初验条件;
(四)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满足需求书中相关参数要求;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人工、辅材、安装、运输、税费以及合理利润等实施本项目所需所有费用;
(七)质保期: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为项目整体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八)售后及服务要求:提供不少于两年7×24小时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间免费提供设备硬件原厂保修服务的维修或更换服务;质保期内提供每季度1次的定期巡检服务。
(九)交货地点: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1号口岸小区内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业务技术用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关)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未存在不良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存在不良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六)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购人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介绍项目需求。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办公室(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1号口岸小区内);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五)实地踏勘:采购人将于9月28日17:00在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地址: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1号口岸小区内)统一组织有意愿踏勘的潜在比选人开展实地踏勘,介绍项目需求。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7时前,地点为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1号口岸小区内);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海口海关门户网、文昌海关管理网、招标投标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
地 址:文昌市文城镇疏港路1号口岸小区内;
联系人:***;
电 话:***;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缉私局纪检处:袁旭,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纪检督察特派员:羊祯;
投诉电话:0898-66101635、17786905581。
海口海关驻清澜办事处缉私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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