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临高县 | 采购单位 | 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西翁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HNHGT2025-145
二、项目名称:“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翁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6幢车间楼厂房1楼075卡位
中标(成交)金额:¥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春方(组长)、冯学冠、王丽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原采购代理服务费计收所执行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己废止。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第31号令)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057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
二、项目名称:“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翁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纬三路以南、环宇高压线以东(九江清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内)6幢车间楼厂房1楼075卡位
中标(成交)金额:¥1,1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江西翁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春方(组长)、冯学冠、王丽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原采购代理服务费计收所执行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己废止。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第31号令)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057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高县中医院(临高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恒高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怡心路7号建安花园1#1305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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