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19-23号房屋招商公告
【招标公告】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19-23号房屋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儋州市 | 采购单位 | 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公司简介
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系海南海旅景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旅游产业投资、开发与运营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打造环岛旅游公路最具魅力的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为目标,承担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各类优质商户共同打造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首开区多元化休闲配套业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位于海南儋州木棠镇神冲村,拥有优质海岸线与独特的火山石渔村景观资源。项目距海口107公里(车程1.5小时),距海口美兰机场约100分钟车程,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可高效联通岛内主要城市与旅游度假区。
项目以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儋耳追光”驿站建设为契机,依托现有村庄、海洋、沙滩、红树林、古盐田等资源,打造集滨海度假、海上运动、民俗体验、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国际一流海洋旅游度假区、全国首个海洋主题民宿集群、全岛唯一的火山石渔村特色旅游区。
目前,项目首开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多个旅游业态,包括潮餐厅、汐咖啡厅、神冲之心·围堰、追光音乐剧场及海上俱乐部等。此次招商的19~23号房屋为度假区核心片区业态组团,位于首开区北侧滨海区域,周边设施完善,景观视野优越。
业态布局图(上图)
现场鸟瞰图(上图)
19号房效果图(上图)
23号房效果图(上图)
三、项目招商
(一)招商范围
本次招商房屋编号为19、20、21、22、23号房共5栋建筑,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编号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层)
19
138.10
142.85
2
20
253.03
70.62
1
21
218.08
43.81
1
22
254.64
110.79
1
23
221.31
200.19
2
(二)招商业态
鼓励多元化、创意型经营,招商业态包括但不限于:
1.咖啡、饮品、轻食、小吃等特色餐饮;
2.文创零售、手工艺品、非遗体验店;
3.个性工作室、手作坊、艺术展售空间等;
4.精品民宿或主题客栈等休闲住宿业态;
5.水上项目体验、景区潮玩互动体验馆等。
倡导合作方结合自身特色与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的产品业态和文化氛围,打造富有创新性、体验感与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配套服务业态,共同塑造滨海度假区高品质商业形象。
(三)合作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以下两种合作模式,合作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1.营收分成模式:由双方依据项目经营情况确定分成比例;
2.场地租金模式:以固定租金方式进行合作经营。
具体合作条件将在后续洽谈中由双方根据项目性质、业态规模及投资方案等因素协商确定。
四、报名内容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备民宿、咖啡厅、餐饮、文创、艺术空间、手工工坊、水上项目等相关业态的成熟运营经验,拥有实际案例者优先;
3.企业或个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社会形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自然日内(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
3.合作方须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内,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将密封的《合作意向书》及《运营方案》等相关文件送达我司(地址:儋州市光村镇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密封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合作方名称)。
(三)提交材料
1.《合作意向书》:合作方企业需填写《合作意向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2.运营方案:合作方需提交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简介、项目运营方案等,方案每页需加盖公章;
3.《承诺书》:合作方需填写《承诺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4.企业资质: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提交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投资、合作、运营材料,材料中提供项目的名称,如项目为合作方另成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参与,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密封材料需封口处须有密封条,且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6.报名文件须密封完备,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公章;
7.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或者手印;
五、评审与合作
(一)比选办法
1.公司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2.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评分高低确定候选合作方,如满足条件的合作方为1家时,则直接与该合作方进行合作洽谈;
3.评审结束后将公示结果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合作方;
4.合作方经确认后,与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经海南海旅景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策批复后生效。
六、其他事项
招商公告解释权归属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招商过程中,如出现虚假材料、恶意竞争或违约情形,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微信同号)
联系人:*** ***(微信同号)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一:《合作意向书》模板
附件二:《承诺书》模板
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系海南海旅景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旅游产业投资、开发与运营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以“打造环岛旅游公路最具魅力的滨海休闲度假目的地”为目标,承担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各类优质商户共同打造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首开区多元化休闲配套业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位于海南儋州木棠镇神冲村,拥有优质海岸线与独特的火山石渔村景观资源。项目距海口107公里(车程1.5小时),距海口美兰机场约100分钟车程,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可高效联通岛内主要城市与旅游度假区。
项目以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儋耳追光”驿站建设为契机,依托现有村庄、海洋、沙滩、红树林、古盐田等资源,打造集滨海度假、海上运动、民俗体验、文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南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国际一流海洋旅游度假区、全国首个海洋主题民宿集群、全岛唯一的火山石渔村特色旅游区。
目前,项目首开区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多个旅游业态,包括潮餐厅、汐咖啡厅、神冲之心·围堰、追光音乐剧场及海上俱乐部等。此次招商的19~23号房屋为度假区核心片区业态组团,位于首开区北侧滨海区域,周边设施完善,景观视野优越。
业态布局图(上图)
现场鸟瞰图(上图)
19号房效果图(上图)
23号房效果图(上图)
三、项目招商
(一)招商范围
本次招商房屋编号为19、20、21、22、23号房共5栋建筑,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编号
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层)
19
138.10
142.85
2
20
253.03
70.62
1
21
218.08
43.81
1
22
254.64
110.79
1
23
221.31
200.19
2
(二)招商业态
鼓励多元化、创意型经营,招商业态包括但不限于:
1.咖啡、饮品、轻食、小吃等特色餐饮;
2.文创零售、手工艺品、非遗体验店;
3.个性工作室、手作坊、艺术展售空间等;
4.精品民宿或主题客栈等休闲住宿业态;
5.水上项目体验、景区潮玩互动体验馆等。
倡导合作方结合自身特色与神冲滨海旅游度假区的产品业态和文化氛围,打造富有创新性、体验感与市场竞争力的文旅配套服务业态,共同塑造滨海度假区高品质商业形象。
(三)合作方式
本次招商采用以下两种合作模式,合作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1.营收分成模式:由双方依据项目经营情况确定分成比例;
2.场地租金模式:以固定租金方式进行合作经营。
具体合作条件将在后续洽谈中由双方根据项目性质、业态规模及投资方案等因素协商确定。
四、报名内容及要求
(一)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备民宿、咖啡厅、餐饮、文创、艺术空间、手工工坊、水上项目等相关业态的成熟运营经验,拥有实际案例者优先;
3.企业或个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社会形象,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自然日内(工作时间:0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和现场递交两种方式。
3.合作方须在公告指定的时间内,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将密封的《合作意向书》及《运营方案》等相关文件送达我司(地址:儋州市光村镇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密封文件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及合作方名称)。
(三)提交材料
1.《合作意向书》:合作方企业需填写《合作意向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2.运营方案:合作方需提交运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简介、项目运营方案等,方案每页需加盖公章;
3.《承诺书》:合作方需填写《承诺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4.企业资质: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提交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投资、合作、运营材料,材料中提供项目的名称,如项目为合作方另成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参与,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密封材料需封口处须有密封条,且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6.报名文件须密封完备,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或公章;
7.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或者手印;
五、评审与合作
(一)比选办法
1.公司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2.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评分高低确定候选合作方,如满足条件的合作方为1家时,则直接与该合作方进行合作洽谈;
3.评审结束后将公示结果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合作方;
4.合作方经确认后,与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经海南海旅景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策批复后生效。
六、其他事项
招商公告解释权归属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招商过程中,如出现虚假材料、恶意竞争或违约情形,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微信同号)
联系人:*** ***(微信同号)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光村镇儋州华厦旅游驿站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一:《合作意向书》模板
附件二:《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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