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响应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规范海南省养殖尾水排放行为,提升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守护海洋及近岸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编制工作。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3—4月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00),超出该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中,调研差旅费用2.875万元,专家咨询评审费用0.5万元,会议费用1万元,资料印刷费用1万元,管理等其他费用3万元,总计8.375万元。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立足海南省陆域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实际,结合生态环保、尾水排放标准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要求,明确尾水排放治理路径与规范,为全省尾水规范化治理提供指引。具体内容包括:
(一)收集分析海南省养殖尾水治理相关资料及数据,涵盖尾水监测、排放标准(DB46/475-2023)、各类规划及市县整治台账等,形成基础报告,为指南编制提供支撑;
(二)摸清各市县陆域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现状、治理设施及技术应用情况,掌握不同养殖模式尾水特征,梳理治理瓶颈与需求,明确区域治理重点;
(三)编制《海南省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文本及配套图件,明确适用范围、排放控制、治理技术路线、监测方法及保障措施等,确保指南科学可行、贴合海南实际;
(四)配合完成指南成果的咨询、评审及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整理佐证资料,确保符合项目要求及海南尾水治理工作部署。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活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本公告“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如既往项目合同、成果文件等);
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专业背景、相关业绩介绍;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工作步骤、成果框架,及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措施);
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12日17:30之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盘随附)密封包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经济处403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
八、项目评审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审法评审,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经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区丁栋403
联系方式:***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单位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违规违约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98-65236586
特此公告。
附件:评分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6日
评分表
一、项目名称
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3—4月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00),超出该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中,调研差旅费用2.875万元,专家咨询评审费用0.5万元,会议费用1万元,资料印刷费用1万元,管理等其他费用3万元,总计8.375万元。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立足海南省陆域海水养殖尾水治理实际,结合生态环保、尾水排放标准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要求,明确尾水排放治理路径与规范,为全省尾水规范化治理提供指引。具体内容包括:
(一)收集分析海南省养殖尾水治理相关资料及数据,涵盖尾水监测、排放标准(DB46/475-2023)、各类规划及市县整治台账等,形成基础报告,为指南编制提供支撑;
(二)摸清各市县陆域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现状、治理设施及技术应用情况,掌握不同养殖模式尾水特征,梳理治理瓶颈与需求,明确区域治理重点;
(三)编制《海南省养殖尾水排放治理指南》文本及配套图件,明确适用范围、排放控制、治理技术路线、监测方法及保障措施等,确保指南科学可行、贴合海南实际;
(四)配合完成指南成果的咨询、评审及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成果、整理佐证资料,确保符合项目要求及海南尾水治理工作部署。
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若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活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本公告“五、申报单位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如既往项目合同、成果文件等);
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专业背景、相关业绩介绍;
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工作步骤、成果框架,及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措施);
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6年3月12日17:30之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盘随附)密封包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经济处403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予接收。
八、项目评审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审法评审,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九、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经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区丁栋403
联系方式:***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单位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违规违约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98-65236586
特此公告。
附件:评分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6日
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 1 | 项目规划 (30分) |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编制的项目规划应包含: (1)对本项目的背景、认识和理解,满分6分; (2)对本项目定位与目标设定,满分8分; (3)对本项目内容策划及要点分析,满分8分; (4)对本项目的发布策略和预期成效,满分8分。 规划内容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每项可得满分。每有一处有缺陷或不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规划框架不得分。 | |
| 2 | 人员配置 (20分) | 投标单位在海南需有服务团队,拟投入本项目的核心成员应当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专业背景与本项目较为匹配(如渔业规划、生态环境、区域经济等相关专业),得10分。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每增加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不符合前述基本条件的,本项不得分。 提供团队人员清单,专业证明材料,以及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 3 | 经验业绩 (20分) | 投标单位近3年(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倒推)有农业或渔业领域生态环境(或受委托开展的类似研究报告)的类似项目经验得10分,每增加1项编制成果得2分,最高得10分。不符合条件不得分。 | |
| 4 | 报价 (30分) | 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的,为有效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保留二位小数)。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供应商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如报价的各项成本和利润构成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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