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三亚医院(三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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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三亚医院(三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粤海三亚医院(三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答疑与澄清公告【项目编号:syzw20260227002】
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和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为准。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答疑与澄清,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及招标人的解答:
1.问:招标文件中第21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2(1)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如风景园林职称资格专业人员,具体资格条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与10.11.3 中1、(2)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前后矛盾,请明确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2为电子招标书范本固定格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修改或编辑。招标人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3中添加投标单位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要求,其中(2)已明确“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属于招标人为减轻投标人负担的举措。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须知前附表10.11.3中的有关条款。
2.问:招标文件第191 页11.2.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与第230 页7.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中的“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描述是否错误?。
答:上述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的“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指的是招标人在该环节付款合同价的15%,即达到该支付节点时累计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80% 。结合前后条款以及有关数值,投标人应能准确理解上述支付条款。
3. 编标软件打开GZBS
格式文件时显示“工程文件信息被篡改!”
答: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检查确认,GZBS 格式文件无异常,可正常打开。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电子投标工具打开。
4. 投标人在填写《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拟选用品牌时,同一种材料是否可以列多个拟选用品牌?
答: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1.3第13条,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针对同一种材料列明多个拟选用品牌,原则上选用推荐品牌或采购相当于或优于所列的推荐品牌。
5.招标文件P219页,第五章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在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中未找到“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请提供此表格式。
答: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检查确认,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中该格式存在,详见招标清单“表-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招标文件第191 页11.2.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与第230 页7.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现澄清为“(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
三、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不变,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不做延期。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
电 话:***
2026年3月10日
项目对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和澄清如下。凡招标文件与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为准。本招标答疑与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答疑与澄清,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各投标单位的提问及招标人的解答:
1.问:招标文件中第21 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2(1)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如风景园林职称资格专业人员,具体资格条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与10.11.3 中1、(2)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前后矛盾,请明确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2为电子招标书范本固定格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修改或编辑。招标人已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3中添加投标单位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要求,其中(2)已明确“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属于招标人为减轻投标人负担的举措。请投标人仔细阅读须知前附表10.11.3中的有关条款。
2.问:招标文件第191 页11.2.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与第230 页7.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中的“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描述是否错误?。
答:上述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的“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指的是招标人在该环节付款合同价的15%,即达到该支付节点时累计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80% 。结合前后条款以及有关数值,投标人应能准确理解上述支付条款。
3. 编标软件打开GZBS
格式文件时显示“工程文件信息被篡改!”
答: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检查确认,GZBS 格式文件无异常,可正常打开。请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本电子投标工具打开。
4. 投标人在填写《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拟选用品牌时,同一种材料是否可以列多个拟选用品牌?
答: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1.3第13条,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针对同一种材料列明多个拟选用品牌,原则上选用推荐品牌或采购相当于或优于所列的推荐品牌。
5.招标文件P219页,第五章 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在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中未找到“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请提供此表格式。
答: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检查确认,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中该格式存在,详见招标清单“表-2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招标文件第191 页11.2.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与第230 页7.2“(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现澄清为“(3)工程完工并通过预验收或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5%”。
三、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不变,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不做延期。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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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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