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遴选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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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白沙黎族自治县 | 采购单位 | 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关于遴选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阜龙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现公开遴选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240L生活垃圾桶376个、分类垃圾桶48个(具体规格标准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12万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市场合理区间,兼顾产品质量与性价比。
4.供货地点:阜龙乡指定区域(具体地点由遴选方另行通知)。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遴选方要求按时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运输及现场摆放(如有需求)。
二、采购产品规格及标准
(一)240L生活垃圾桶(376个)
1.规格尺寸:L720×W575×H1070mm(标准版挂车式);
2.组成部件:含桶身1个、桶盖1个、轮子2个、轴1个、销子2个,各部件配套完好,安装牢固,可正常使用;
3.生产标准:严格按照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生产制造,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确保产品合格合规。
4.产品参数:
(1)材质: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材质符合CJ/T280-2008标准要求,具有抗老化、耐腐蚀、抗冲击、不易破损、易清洗等特性,不使用再生料或回料;
(2)重量:产品总重约13.5kg;
(3)颜色:绿色,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划痕、气泡等瑕疵,表面光滑平整。
5.其他要求:产品需标有“阜龙乡环卫”标识并按数量进行编号,产品需适配垃圾清运挂车,便于机械化吊装作业;轮子采用耐磨、抗压材质,转动灵活,轴及销子采用防腐材质,延长使用寿命;桶盖与桶身闭合紧密,防止垃圾渗漏、异味扩散。
(二)分类垃圾桶(48个)
分类垃圾桶需符合乡村垃圾分类使用需求,材质优先选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具备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特性,颜色、规格需适配阜龙乡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确保阜龙乡标识、分类标识清晰、牢固,使用寿命不低于240L生活垃圾桶。
三、供应商遴选条件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桶生产、销售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质量保障: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测能力,所供产品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规格标准及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如有需要)。
3.供货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采购数量、供货周期的生产或供货能力,拥有稳定的货源渠道(生产厂家优先),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任务,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或合作运输渠道,确保产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健全。
5.其他要求: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遴选流程
1.报名提交资料: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留存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产品规格说明、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明(针对240L生活垃圾桶,需明确符合CJ/T280-2008标准及本公告参数要求);
(5)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如有,可提供合同复印件);
(6)产品报价单(需明确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单价、总价,报价包含产品生产、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7)质量保障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及质保期说明;
(8)供应商信誉承诺(承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资料真实有效)。
2.资料审核:遴选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遴选条件的供应商。
3.评审: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报价、业界口碑、经验、物品质量等方面进行选取。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2家时,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不得恶意报价);如果最终出现报价相同的,将根据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中选供应商名单在阜龙乡指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下午17:30止,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地点:阜龙乡人民政府。
4.注意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需齐全、规范,逾期未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遴选方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指分类垃圾桶具体规格、样式,可由中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结合阜龙乡实际需求进一步确认,确保符合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与本公告规定的规格、标准一致,遴选方将在供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龙乡人民政府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阜龙北路1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3日
为进一步完善阜龙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现公开遴选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阜龙乡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240L生活垃圾桶376个、分类垃圾桶48个(具体规格标准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3.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12万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市场合理区间,兼顾产品质量与性价比。
4.供货地点:阜龙乡指定区域(具体地点由遴选方另行通知)。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遴选方要求按时完成全部产品的供货、运输及现场摆放(如有需求)。
二、采购产品规格及标准
(一)240L生活垃圾桶(376个)
1.规格尺寸:L720×W575×H1070mm(标准版挂车式);
2.组成部件:含桶身1个、桶盖1个、轮子2个、轴1个、销子2个,各部件配套完好,安装牢固,可正常使用;
3.生产标准:严格按照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生产制造,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确保产品合格合规。
4.产品参数:
(1)材质:采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材质符合CJ/T280-2008标准要求,具有抗老化、耐腐蚀、抗冲击、不易破损、易清洗等特性,不使用再生料或回料;
(2)重量:产品总重约13.5kg;
(3)颜色:绿色,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划痕、气泡等瑕疵,表面光滑平整。
5.其他要求:产品需标有“阜龙乡环卫”标识并按数量进行编号,产品需适配垃圾清运挂车,便于机械化吊装作业;轮子采用耐磨、抗压材质,转动灵活,轴及销子采用防腐材质,延长使用寿命;桶盖与桶身闭合紧密,防止垃圾渗漏、异味扩散。
(二)分类垃圾桶(48个)
分类垃圾桶需符合乡村垃圾分类使用需求,材质优先选用HDPE(高密度聚乙烯),具备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特性,颜色、规格需适配阜龙乡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确保阜龙乡标识、分类标识清晰、牢固,使用寿命不低于240L生活垃圾桶。
三、供应商遴选条件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桶生产、销售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质量保障: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测能力,所供产品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规格标准及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报告(如有需要)。
3.供货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满足本项目采购数量、供货周期的生产或供货能力,拥有稳定的货源渠道(生产厂家优先),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货任务,具备相应的运输能力或合作运输渠道,确保产品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商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健全。
5.其他要求: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遴选流程
1.报名提交资料: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留存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产品规格说明、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明(针对240L生活垃圾桶,需明确符合CJ/T280-2008标准及本公告参数要求);
(5)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如有,可提供合同复印件);
(6)产品报价单(需明确240L生活垃圾桶、分类垃圾桶单价、总价,报价包含产品生产、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7)质量保障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及质保期说明;
(8)供应商信誉承诺(承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行为,资料真实有效)。
2.资料审核:遴选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遴选条件的供应商。
3.评审: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报价、业界口碑、经验、物品质量等方面进行选取。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代理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2家时,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不得恶意报价);如果最终出现报价相同的,将根据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4.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中选供应商名单在阜龙乡指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下午17:30止,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不接受线上报名)。
3.报名地点:阜龙乡人民政府。
4.注意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需齐全、规范,逾期未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遴选方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评审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指分类垃圾桶具体规格、样式,可由中选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结合阜龙乡实际需求进一步确认,确保符合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2.供应商所供产品须与本公告规定的规格、标准一致,遴选方将在供货后进行质量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龙乡人民政府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阜龙北路1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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