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共三亚市委党校关于中共三亚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财务规范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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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三亚市委党校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共三亚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财务规范管理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规范我校新校区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财务规范有序,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校拟采用询价方式,对“资产清查及财务规范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共三亚市委党校资产清查及财务规范管理服务项目2.采购人:中共三亚市委党校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人工、交通、食宿、贴标等材料制作、固定资产逐件贴标、文本撰写及修改、税费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收取费用。二、服务内容与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完成以下全部工作:(一)新校区所有固定资产(含建筑物)清查、贴标等服务工作1.对新校区所有固定资产(含房屋建筑物,不含已完成清查备案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逐项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净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核心信息,确保账、卡、物相符。2.为清查合格的固定资产(含需从老校区迁移的原有资产)统一制作、粘贴规范的资产标签,确保标签信息(如资产编号、名称等)与资产台账精准对应,实现“一物一卡一码”。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标准及我校资产分类要求,完成资产信息录入工作,制作并提供《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分工负责表》、《固定资产卡片》等全套账册资料。(二)老校区交接、利旧、报废及历史债权债务清查服务工作1.完成老校区资产清查结果的整理、汇总与分析,编制《资产利旧明细表》、《资产报废明细表》等,协助我校完成资产报废的申报、审批及相关资产系统录入工作。2.对相关历史遗留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对每一笔债权债务均形成详实的情况说明,依据政策提出合规的处置意见,并协助完成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置工作。(三)成果交付与制度完善工作1.在交付的在用资产台账中,建立健全资产可继续使用年限的动态计算与自动更新机制、折旧期限已满的预警提示机制,保障资产剩余寿命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时性。2.根据现有规章制度以及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我校现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修订标准以采购人审核意见为准。3.依据固定资产处置以及历史遗留债权债务清查情况,形成全面的《固定资产及债权债务清查报告》。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审计、财务或相关咨询服务的执业资质(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4.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或行政处罚(须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证明)。5.2023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个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类似审计、资产清查或财务规范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活动。四、项目团队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组建并派遣一个至少由3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固定工作团队,常驻现场提供服务。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审计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政策与实务操作,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如注册会计师证书)及近半年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3.类似业绩证明要求(用于证明团队专业能力与协作经验):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两名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曾作为固定团队共同完成过至少2个同类项目,则只需提供该2个项目的业绩证明。若拟派团队成员在近三年内未长期固定协作,则项目负责人本人及拟派的每名团队成员均需各自提供近三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即团队总计需提供不少于3个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关键页)中应能体现相关人员姓名,或由所服务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出具经盖章的、说明相关人员在该项目中任职及承担工作的辅助证明。五、采购文件获取与项目了解本公告即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前往中共三亚市委党校现场了解项目具体工作量、服务环境及相关要求,以便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与报价。具体咨询事宜请提前联系。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与递交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密封、盖章:1.响应报价函(含服务总报价、明细构成及取费依据)。2.供应商基本情况与综合实力介绍。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记录截图、行业处罚查询证明、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三、四点)。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项目团队配置方案,附3名团队成员详细简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6.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实施步骤、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等)。七、采购评审与合同授予1.评审方法: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在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按照比价择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合格供应商仅一家,则直接确定为拟中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则按上述比价原则确定。评审结果报我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在中共三亚市委党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2.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3.付款方式:项目全部工作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工作成果及合法有效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八、报价时间、地点1.报价文件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文件不予接收。递交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川北巷5号中共三亚市委党校指定办公地点联系人:王工,18689922516;符工,1387666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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