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6-JHNVJX-F1001)(第1包)
【招标公告】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6-JHNVJX-F1001)(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海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三亚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2026-JHNVJX-F1001)
我部拟对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HNVJX-F1001
三、采购项目概况: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示期限:2026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互相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需求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公示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69571145@qq.com 。
八、其他
(一)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须在4月23日18时前向我部书面提交《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部不作书面回复。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 电话:***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2026-JHNVJX-F1001)
我部拟对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注: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还未开始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
一、项目名称: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JHNVJX-F1001
三、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招待用房保障服务采购 | 某单位招待用房,共有客房129间、床位292个,食堂1个,主要保障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外单位人员,以及上级工作组等,平时接待保障任务较少,重大活动期间可达到240人以上,每年大约1.5个月左右。拟采购社会化服务进行保障,服务内容包括招提供招待用房及餐厅的客房服务、卫生保洁、餐饮保障(含早中晚餐及加班夜宵)等服务。按照固定方案+临时增派人员方式进行保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表 | 项目总预算约86.4万元(1年,按照方案五3个月+方案二9个月测算),其余临时增派人员据实另行结算 | 2026年5月 | 服务期限1年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示期限:2026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互相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缘、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需求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公示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69571145@qq.com 。
八、其他
(一)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须在4月23日18时前向我部书面提交《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我部不作书面回复。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监督人:*** 电话:***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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