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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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海南 海口市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推进法治国企和廉洁国企建设,节约服务成本,规范建立省属企业备选法律服务机构库,结合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依据《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海地矿发〔2025〕131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及《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海地矿发〔2025〕152号)第八条等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遴选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2.项目概况:公开比选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入库律师事务所可以承办公司及下属企业重大非诉、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法律事务)等。
3.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自入库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到期后至采购人建立新的法律服务机构库之前,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库继续使用(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法律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4.入库数量:拟入库5-10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报名及评审情况确定,少于5家取消建库,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服务内容:根据委托方具体项目需求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投资并购项目中,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参与现场谈判、拟定交易文件、对专项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法律培训等;
(2)争议纠纷案件中,代理承办相关案件,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6.服务费用:入库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法律事务),服务收费不超过《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更正〈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的通知》(琼律协通〔2020〕58号)第八条至第十二条标准,其中,对于风险代理收费,还应同时符合《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第三条第(六)项关于收费金额的限制。
7.比选方式: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两部分。
二
资格审查条件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方式可采取通过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专项查询”下拉菜单,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律所名称查询。
3.参选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时最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以及拟指派执业律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年度考核备案页等可证明仍在正常执业的材料,加盖公章。)
4.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时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时最近3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资信实力、管理水平、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参选人(含拟指派执业律师)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任何已决或未决的,以供应商为一方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人等)且以公司或下属公司为对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参选人(含拟指派执业律师)承诺:如在入库后承接集团具体法律服务项目时,存在曾代理或正在代理与集团利益对立案件等可能构成间接利益冲突的情形,将主动向集团书面披露,并承诺在取得集团书面同意前,不承接该具体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参选人承诺入库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具备相应数量的服务团队人员:主办律师至少一名,协办律师至少两名。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五年以上,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协办律师执业年限三年以上。(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记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
比选评审要求
(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二)综合评审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量化因素、分值要求,对参选文件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10名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得分高的排序优先。若合格参选人不足5家,本次建库活动取消。
若排名在前的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放弃入库、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利益冲突不能提供法律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库结果的违规行为等情形,公司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律师事务所为入库律师事务所,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2.参选文件封面应当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地址和方式、参选日期;参选文件密封封口处应当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参选人公章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
其他说明
(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前往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须于2026年5月14日17时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三)参选文件递交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法务合规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法务合规部
邮政编码:570105
附件: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比选文件.doc
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供稿单位:法务合规部
编辑:林婉芬
审核:胡 越
一
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
2.项目概况:公开比选律师事务所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入库律师事务所可以承办公司及下属企业重大非诉、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法律事务)等。
3.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自入库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算;到期后至采购人建立新的法律服务机构库之前,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库继续使用(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法律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4.入库数量:拟入库5-10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报名及评审情况确定,少于5家取消建库,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服务内容:根据委托方具体项目需求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投资并购项目中,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参与现场谈判、拟定交易文件、对专项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及法律培训等;
(2)争议纠纷案件中,代理承办相关案件,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6.服务费用:入库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专项法律事务),服务收费不超过《海南省律师协会关于更正〈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的通知》(琼律协通〔2020〕58号)第八条至第十二条标准,其中,对于风险代理收费,还应同时符合《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第三条第(六)项关于收费金额的限制。
7.比选方式: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两部分。
二
资格审查条件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方式可采取通过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专项查询”下拉菜单,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律所名称查询。
3.参选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时最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以及拟指派执业律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年度考核备案页等可证明仍在正常执业的材料,加盖公章。)
4.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时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选人(包含拟指派执业律师)参选时最近3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服务合同解除或败诉,没有被投诉,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资信实力、管理水平、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参选人(含拟指派执业律师)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任何已决或未决的,以供应商为一方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人等)且以公司或下属公司为对方当事人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纠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参选人(含拟指派执业律师)承诺:如在入库后承接集团具体法律服务项目时,存在曾代理或正在代理与集团利益对立案件等可能构成间接利益冲突的情形,将主动向集团书面披露,并承诺在取得集团书面同意前,不承接该具体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参选人承诺入库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具备相应数量的服务团队人员:主办律师至少一名,协办律师至少两名。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五年以上,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协办律师执业年限三年以上。(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已投保执业责任保险记录、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
比选评审要求
(一)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参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二)综合评审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量化因素、分值要求,对参选文件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本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10名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综合得分不低于60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商务得分高的排序优先。若合格参选人不足5家,本次建库活动取消。
若排名在前的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放弃入库、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利益冲突不能提供法律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入库结果的违规行为等情形,公司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入库候选律师事务所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律师事务所为入库律师事务所,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
(三)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2.参选文件封面应当标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联系地址和方式、参选日期;参选文件密封封口处应当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参选人公章递交至指定地点。
四
其他说明
(一)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前往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参选文件须于2026年5月14日17时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三)参选文件递交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法务合规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36号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一楼法务合规部
邮政编码:570105
附件: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比选组建法律服务机构库项目比选文件.doc
海南省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9日
供稿单位:法务合规部
编辑:林婉芬
审核:胡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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